November 16, 2008

  • 《生病》


    我病了。毫無疑問。
    大概是公司的冷氣太凍、窗戶太少、空氣太不流通,於是,我病了。

    病了,其實不是個很嚴重的大問題。
    大不了,少了工作的時間少了金錢少了精神;但最最嚴重的問題是,我約了她。
    這次糟了。

    「喂,我現在放工了。」我病懨懨地說。
    「咦,你不是放六點嗎?現在才兩點啊!」她說。
    「我,病,了。」我一字一頓地說,希望她明白。
    「... ...」她沉默了。我不知道她到底是在發怒還是發呆。
    「你怎麼了?」我戰戰兢兢地問。
    「你快點回家,我現在過來。」她說。
    那一剎那,我覺得自己有點感動。
    是比看見自己支持的奧巴馬成功當選美國總統更感動的感動啊。

    只是,我實在不願意讓她操勞。

    「不用了,」我故作精神地道,「你待會兒還要替人補習,精神不好便糟了。」
    「不,我會請假。」她說,我從她的語氣中聽見「堅定」。
    「不,太遠了,反正我回家也是睡覺。」我說,她已經幾天沒好好睡一覺了,我不要她勞勞碌碌的。
    加上我們的家相距一小時十五分鐘車程。
    「不要。」她堅定地說。
    「... ...」我默然。
    要怎樣做?找人抓住她然後綁起她恐嚇她一來我就會死嗎?
    還是乾脆鎖上大門當作甚麼門鈴敲門都詐作不知嗎?
    不、不、不,我不要出現這樣的事;我不要這樣傷害她。

    「不要來了,好嗎?」我說,「反正你來了也對我沒幫助。」
    「... ...」這次她不說話了,但我想像得出她咬著下唇的樣子。
    「你沒事吧?」我感到我的身體被火燒一樣的難受,「你在哪?」
    「... ...」她仍然不願說話。
    「聽我的話,別來了好不好?」我艱辛地說,喉嚨好痛。
    「不,我一定要來。」她說。

    我實在無法不熱淚盈眶,但也無法放得下心。

    「我很累... ...你那麼遠來到,但我可能只會睡覺,沒法子理你了。」我說,現在倒有點希望她會來了。
    「我不理,總之我會來,你快點回家休息吧。」她淡淡地說。

    鼻子忽然很酸很酸... ...大概是感冒吧。

    我不記得我回家的時候腳步有多飄浮、不小心撞到了多少個人、更不記得如何吩咐弟弟要開門... ...只知道回到家裡的時候一躺在沙發上便睡著了。

    一睡,便四個小時。

    起來的時候,身體還很熱很熱,檯面上有一杯清水,額頭上多了一個沉甸甸的退熱冰袋。
    而在我的懷裡,還有一個連睡覺也很美的傻瓜。

    眼睛好像有點濕,大概我真的病了吧。

November 13, 2008

  • 初戀


    不知道是誰首先說「初戀總是美好的」,我只覺得這句說話實在有點荒謬。
    也許,泛指在現在的這個世代,這句話根本絕對不成立。

    「初戀」,也就是初次戀愛。
    所有的第一次理所當然都是雀躍的。
    愛迪生發明電燈泡的時候是狂喜的;
    萊特兄弟發明飛機的時候是興奮的。

    但是,第一次的戀愛似乎已經淪為成長附屬品,初戀只為了嘗試愛情,而不是體驗愛情。

    如你所見,當你問別人初戀經歷的時候,第一個問題幾乎都是「你幾歲初戀?」又或者「你拍過幾次拖?」,年紀輕輕便初嚐拍拖滋味的總會沾沾自喜;年近成年才談戀愛的便會自慚形穢,回答問題也會小小聲。

    我懷疑,現在的愛情全都缺乏了「堅持」,反正每個人的想法都是「第一次試試而已,又不用錢!」,所以不用理會愛情的品質保證,只須要曾經擁有過,哪怕只是次貨。

    但是想深一層,如果愛只是速成的經驗,累積夠了又代表甚麼?代表將來能應付一切戀愛路障?還是將來可以忽略所有不快的經歷,總之快樂的就是初戀?

    愛情就像堆積木,越堆越高只會加速倒塌的過程;倒不如先加強底部的基礎,再一層一層堆上去?所以初戀永遠都是最寶貴的戀愛經驗。

    其實,初戀之所以彌足珍貴,是因為那是你第一次的嚐試。
    嘗試去愛一個人、嘗試去包容一個人、嘗試去為一個人著想。
    一切一切都是你釋放勇氣及心意的第一步;
    既然當初有這種能耐,怎麼不能好好去留住初戀?那麼即使將來回想起,也記得曾經有過這樣的一個愛過、又對自己好過的人。

    愛情,本來就是形而上的事;沒有生產日期、當然也沒有保質期限。
    但第一次嚐到的味道,卻應該一生保用。

November 10, 2008

  • 《分歧》


    「我覺得那個人真的很壞,怎麼可以這樣說人家呢?」她皺著眉,顯得很義憤填膺。
    「我倒不覺得啦,他自有他的道理,我覺得他也沒有說錯啦。」我嘗試跟她講道理,叫她不叫這麼主觀。
    「有個甚麼道理!他根本就是強詞奪理嘛!」她的眉越皺越緊了。
    「......」我還能說甚麼呢?
    「怎麼不作聲了啊,你不同意我的話嗎?」她的頭歪了。
    「哎呀,別人的事別理會了好不好?」我可不要這麼容易妥協。

    每次跟她走在街上,總會發生這樣的事。
    那天只不過就是在吃下午茶的時候,聽見鄰座的疑似夫婦的人在爭論男方家人如何的自視過高、如何不顧親情等,女方堅持、男方有點慍怒下,說了女方幾句難聽的說話;而我的她,卻跟我展開了另一場非常多餘的爭論。

    「不要啦,告訴我你的看法吧,不要緊!」她笑笑,好像是在安慰我似的。
    「沒有啊,我是覺得那個男人夾在中間也很慘,作為男人,夾在家人與愛人的中間是很痛苦的事啊!」我聳聳肩,反正是客觀的討論,有話直說好了。
    「但男人不是應該懂得處理這種事才對嗎?既然女人都說了她的感受,男人也要顧顧女人的感受才對吧!」她說,看來這場爭論是走不掉的了。
    「為什麼男人一定要為了女人而犧牲家人?」我莞爾,實在不明白她的邏輯。
    她靜下來,似乎有點慍色地向我瞪眼。
    「怎麼了?」我問,有點不祥預感。
    「如果我跟你媽媽一起跌落水,你會先救誰?」她說。
    我突然感到我那時的表情應該像個白癡一樣撐大著口吧。
    好一個老掉大牙的問題。

    我不記得之後又說了甚麼,只知道那天她整晚都沒有再跟我說話了。

    你知道女孩子最大的缺點是善變嗎?幸好,這也是個優點。

    第二天早上十點,我收到了她的電話。
    「喂喂!我上網看中了一對鞋呢!」她的聲音很興奮,像是等到了期待多年的禮物一樣,「你快點起床陪我去買!」
    她似乎忘記了那件事,即使只是十二個小時前才剛剛發生。

    於是我匆匆梳洗完畢,吃過食之無味的早餐,便衝出去「陪她買鞋」了。

    「你覺得這對鞋漂亮嗎?」她興致勃勃地問我。
    「嗯......」我面有難色,因為我實在不太喜歡那對鞋。
    「怎樣怎樣?我試給你看看怎樣?」她揮了揮手上的鞋子。
    「好呀,你先試試再說。」我說,鬆了口氣之餘還衷心希望她也知道那雙鞋子實在不好看。
    然而,試上去以後她的臉上卻沒有任何表情,只是沒有了笑容。
    「好看嗎?」她抬起頭問我。

    你覺得我可以答甚麼?
    答案是「還不錯」。我不想跟她心中的答案有所迥異,儘管我真的覺得不好看。
    「覺得難看便說吧,我也覺得不好看。」說罷,她把鞋子丟回原位,頭也不回地走了。

    如你所料,她又多一個晚上不理我了。

    那都是上個週末的事了。

    這天,我們又逛街了。
    她舉起一件大衣。
    「好看嗎?」她問,臉上出現很開心的表情。

    我想,我應該知道她期待我的答案是甚麼了。

November 8, 2008

  • 暗號


    男人來自火星,女人來自金星。
    兩種不同的人種,
    兩種不同的語言。

    火星人愛的是直截了當,
    但金星人愛的是轉彎抹角。

    不擅長於猜謎語,自然不懂得猜暗號的基本遊戲規則。
    事事都要循相反方向去想。

    比方說,
    金星人說:「我憎死你!」
    火星人就應該想:「恨的反面原是愛,即是『我愛死你!』啦。」
    金星人說:「我唔想見到你!」
    火星人就應該想:「唔想即想,而沒有時間性的唔想,即是『現在馬上出現在我面前』吧。」
    金星人說:「你俾心機工作,唔使陪我喇!」
    火星人就應該想:「我得馬上擱置工作,陪人要緊。」

    所以,男人一定要懂得猜測女人口中暗號,
    方知女人心中所想。

    但也有例外,能讓人猜不到的才叫暗號,
    不然,就叫指示了。

    當金星人嘟起嘴說:「我很想你陪我吃飯呢。」
    火星人便不能以「先完成工作」,又或是「已經吃飯」為理由了。
    當金星人說,「我今晚很忙,別打電話來了。」的時候,
    火星人便萬萬不能打電話給對方,否則只會造成一場災難。

    事實上,連一個眼神、一個笑容,甚至一個抬眉都是火星人意想不到的暗號。

    她微笑,他便要為她遞上一杯熱咖啡。
    她撥了一下頭髮,他便要找到一把梳。
    她皺了一下眉,他便要寫一首情詩。

    所以有很多人都愛說「女人的舉手投足都很吸引男人」。

    那是因為,
    無論火星人相信與否,金星人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語都可以是暗號。

    又或者不是暗號。

November 6, 2008

  • 《生日》

     
    「喂,是你嗎?」電話的另一頭,她問。

    「是的,有何貴幹?」我正在忙著作出一個重大決定,她的電話來得太不及時了。

    「我想跟男朋友分手。」她平平淡淡地說。

    我的精神好像忽然扯離了我的身體。

    「是嗎?」我說,其實她每個月總會說上幾次。

    「他忘記了我的生日。」她好像哭了。

    我呆了。

    「我記得上年你的男朋友不也是說忘記你的生日嗎?但最後不也是送了你一隻特大的毛公仔?」我說,去年她還表現得很開心。

    「上年是上年的事,他今年始終還是忘記了。」她終於抽泣起來。

    「.......」我無言了。

    「快十二點了,但他一點表示都沒有。」她嗚咽地說。

    我很想告訴她距離十二點還有足足十八分鐘,但我終究沒有開口。

    「你知道他在哪裡嗎?」她忽然問。

    「我怎麼會知道?也許還在公司忙著吧。」我隨口答道。

    「你撒謊。」她說。

    我彷彿看見自己像被電殛一樣的表情。撒甚麼謊?

    「我剛才打到公司,他不在。」她說道。

    「那麼也許在買東西給你驚喜呢!」我答道,仍然很苦惱該如何下決定。

    「沒可能,他根本提都沒提過。」她越說越小聲了。

    「你覺得能令你驚喜的事會這麼輕易讓你知道嗎?」我說,其實我為什麼要跟她說這麼多?

    她默然。

    也許,是木然。

    「你會不會覺得我很煩?」她又問一些不著邊際的問題了。

    「怎麼會?重視男朋友是每個女人最正常的心態啊!」我說,下定了最後決定,心情特別舒暢。

    「還有五分鐘。」她突然自顧自說。

    「那又怎樣?」我問,我覺得自己快要瘋掉了。

    「我想,五分鐘後應該告訴他我們完了吧。」她特別加強了語氣。

    「......」我又再無言以對。

    「叮噹、叮噹。」電話的另一邊傳來疑似門鐘聲。

    「你門鐘響了啊,我想是你的男朋友了吧。」我懶洋洋地說,有點鬆一口氣的感覺。

    「我不開。」她說。

    「但要他在門口等,是一件很慘的事吧。」我說,我也曾經試過這樣的感覺,非常難受。

    「我不理了。」她說。

    我望著錶,還有30秒。

    「你不是說他十二點前出現你就會原諒他嗎?」我問,剩下10秒。

    「哼!才不是他!我看是倒垃圾的吧!」她不屑地道,我卻聽到她已經從梳化上站起來了。

    她打開門,看見了一個人。

    一個左手拿著手提電話、右手拿著一支花的男人。

    「怎樣?他送甚麼給你了?」我真的很好奇。

    「一支玫瑰花。」她說,顯然在掩飾她內心的高興。

    「我可是想了很久才決定今年要送多少支玫瑰給你才合適啊!」我說。

    「笨蛋!」她又哭了,一拳打在我的胸口上。

    我摟著她,輕輕地在她耳邊說了一句「一支玫瑰,一生一世」。

    她又哭了。

    這次是笑著哭的。

November 5, 2008

  • 《神槍手(下)》


    晚上12點正。
    海防道。

    「喂,神槍手!你看那小子在幹甚麼?」PC32641忽然問,手指指向左手邊的一角。
    一個中年男人雙手插袋,站在一家唐樓的樓下,遠遠望著一戶人家的窗戶,似是若有所思。
    「在偷窺吧。」PC41823笑笑,一個箭步走了上去。

    拍膊頭。
    「先生,這麼晚了,你在這裡幹甚麼呢?」PC41823微笑,男人卻開始腳震起來。
    「你‥‥‥我‥‥‥我在‥‥‥」男人說話時渾身都在顫抖。
    「請拿出身分證來看看吧。」PC32641向男人說。
    「啊‥‥‥好的。」男人慌忙拿出銀包,取出身分證。
    「不用這麼害怕啊,朋友。」PC41823說,一邊抄下男人的身分證號碼,一邊跟總台對話。
    確認,沒問題。

    「你在幹甚麼呢,那裡有東西讓你興奮起來嗎?」PC32641指著遠處的單位說,男人滿面通紅。
    「不‥‥‥不是啊,我‥‥‥被老婆趕出來了。」男人顯得很羞愧。
    「包二奶嗎?」PC32641突然問,男人的臉更紅了。
    PC32641跟PC41823相視而笑。
    「自己惹來的禍自己來承擔。」PC41823微微一笑,留下男人繼續觀察自己的家。

    ※※※
    凌晨一點十分。

    「我想起來了。」PC32641突然說。
    「甚麼?」PC41823漫不經心地道。
    「我記得射擊賽那個第二名了,」PC32641搔搔腦袋,「去年射擊賽後他也走過來問我你的名字,我記得他的眼神銳利得像大鷹一樣,好像叫徐‥‥‥」

    PC41823停住腳步。
    PC32641抬起了頭。

    一個怪人。
    一個戴啡色膠框眼鏡的人,頭髮是黑色的,但一看便知是假髮。
    很高,也很瘦。

    是他。
    不是他。

    眼神如鷹,渾身充滿著戰意。
    他笑了。

    「我是PC21003,小姓徐,你們好。」怪人深深作揖。
    「你‥‥‥」PC32641還未說完,腦中只剩一片空白。

    剛才的是槍聲嗎?
    不知道。

    只知道,臉上傳來熟悉的火辣辣。
    很痛。

    此刻,他很想吃一片香口膠。
    一片屬於她、也屬於他的香口膠。

    但PC32641不會忘記再次穿上警察制服時對自己的承諾。

    痛,仍然要除暴安良。
    死,仍然要來得轟然。

    只好豁出去了。

    ※※※

    血。
    PC41823的左頰全是血。
    額角冒出了久違的汗水,是冷的。

    他突然感覺到,原來死是這麼的一回事。

    倒地前一刻,他看見了很多。
    那個自己一手拋棄的賢妻。
    那個唾棄自己的兒子。
    那個甘心受盡目光跟自己在一起的女友。
    連續7年的神槍手名銜,但總有個落後一槍的第2名。
    調離九龍城警署後遇到一位好搭擋。
    一個正冒死抓住怪人手腕的好搭擋。

    他想起了自己作為警察應該做的事。
    保護弱小。
    即使是臨死前的一刻,他仍然堅守著這個信念。

    他想起了那支跟隨了他足足十年,例不虛發的手槍。
    是時候與命運一搏了吧。

    「砰砰砰砰砰!」
    如果發揮了水準,這五槍應該都沒入怪人的身體了吧。
    如果沒有打中PC32641的話。

    ※※※

    很安靜。安靜得難以置信。

    原來這就是死的感覺嗎?
    不對。

    「神槍手!起來啊!」黃sir的聲音。
    「黃sir,對不起,我實在很感謝你多年的賞識。」他想答話,嘴巴卻不肯張開。
    他感到黃sir正在拍打他的臉。
    但他已經很累、很累。出了一身的汗,身體變得一點力都用不了。
    眼睛也睜不開。

    「PC32641,再見了。」

    ※※※

    「PC41823,射5槍,中5槍,命中率100%。」同一把沒有感情的廣播女聲。

November 4, 2008

  • 《神槍手(中)》


    他想起了那件封印了的往事。

    「你不要再做警察了,好不好?」她問。

    那時,梁成恩剛剛去世。

    「為什麼?」他問。
    「你不覺得很危險嗎?」她說,眼角好像有淚。
    「不覺得。」但他覺得自己很冷淡。

    分居一年了。但她還是那麼真誠地愛著他。
    那個百發百中,編號PC41823的正直警員。
    儘管他愛著另一個女人。

    「你知道的,當警察是我畢身的志願。」他說,雙眼漫不經心地望向窗外。
    「但‥‥‥要是你有事,我跟兒子‥‥‥」她徒然住口。她知道他最恨被人威脅。

    但已經太遲了。

    「那好,」他的雙眼冒出烈火,「你不要再來了。」
    為了不讓兩歲兒子哭叫,他把怒火硬生生地壓下去。

    但兒子還是哭了。

    「我叫你出去!」他站起來,怒氣已經壓抑不住了。

    門重重關上。
    兒子的哭聲仍在耳邊縈迴。

    已經五年了。

    ※※※

    「那麼你再也沒見過你的兒子?」PC32641問道。他很好奇。
    「有,就在上個月。」PC41823苦笑。

    他想起那時。
    兒子看見正在巡邏的他,沒有笑容。
    他看見已經七歲的兒子,沒有驚喜。
    兒子卻記得,那個只能從相片中見面的警察父親。

    「媽媽說,香港的警察都不是好人。」兒子跟他擦身而過,大聲跟身旁的外祖父說。
    他愣住,但沒有停步。

    「所以,你不是好人,我也不是。」PC32641笑笑。
    「你不是?」PC41823抬起了眉毛。
    「我不是。」PC32641陷入了沉思。

    ※※※

    我是個壞蛋。
    這是PC32641最常對自己說的話。
    自從被那個病死了的學堂警官委派做臥底以後。

    他恐嚇、他召妓、他收保護費。
    他傷人、他藏械、他放高利貸。

    直至他遇上了她。
    一個明明是賣笑賣身的風塵女孩,
    居然愛上一個這樣無聊的一個人。

    只是,命運不能讓他選擇。
    他害死了她,但她臨死時仍然不知道自己愛上了一個警察。
    一個在黑暗裡販賣自己的女子;
    一個在灰色地帶走鋼線的勇士。

    於是,他提早出賣了目標人物。
    下了拚死一搏的決心。
    也戒了多年的煙。

    報到了仇,死不了。
    大概是最好的結局了吧。

    殺手殺不死他,
    因為那片香口膠正是警方為他而設的暗號;
    也是,為她而設的暗號。

    她知道了一切,讓他回到PC32641的身份。
    卻令他失去了最愛的女人。

    ※※※

    「很慘吧。」PC32641苦笑。
    「所以你常常滿頭大汗?」PC41823問。
    「是中槍後遺症,」PC32641望望自己的右手腕,「也許,這是我對她的贖罪。」
    PC41823看到,PC32641的右手腕上手錶的錶面已經四分五裂了。

    但指針仍在動。

November 3, 2008

  • 《神槍手(上)》


    他沒有甚麼綽號。
    除非,在練靶場的時候。
    神槍手。

    「PC41823,射55槍,中55槍,命中率100%」廣播的女聲。
    「你這個變態神槍手,居然連續7年成為警察內部射擊賽的冠軍,我真是投降了,兄弟。」PC32641氣急敗壞地說,他的戰績是50槍中46槍,排名第3。
    「你幹嗎滿頭大汗啊?」PC41823望著汗流如雨的PC32641,狐疑地問。
    「你不覺得這裡很熱嗎?」PC32641抹著汗,困惑地說。

    「PC41823!你有興趣加入飛虎隊嗎?」飛虎隊隊長黃Sir問,連續問了5年的問題今年也不例外。
    PC41823望了黃Sir一眼,禮貌地說,「不,但謝謝你的賞識。」

    PC41823到目前仍然很榮幸自己能加入警隊,即使只是當個小小的軍裝警員,但至少,他相信自己的能力,可以保護社會大眾的市民。

    但他堅決不加入飛虎隊。

    聽說飛虎隊以前叫做「神槍手隊」,但這個彷彿為PC41823而設的部門對他來說根本就算不上甚麼。

    ※※※

    「保護弱小是警員的職責,那些飛虎隊在有大事件時才出動,甚麼時候才能保護弱小?」他心想,「那些人對自己的榮譽感太大了,總是忘記了自己應做的事。」

    下午一點十分,他一個人坐在茶餐廳喝他最愛的拿鐵咖啡,隨手拿起報紙。

    「屯門巴士大車禍 改判不小心駕駛 累死21人櫃車司機獲釋」頭條版面的大字標題令人扼腕不已。
    「真正的正義到底甚麼時候才會出現呢?」他嘆了口氣。

    「PC41823,柯士甸道發生搶劫案,請到場支援。」同一把廣播女聲,一點感情都沒有。
    「PC41823 Order,現在正趕往現場。」他說,心中再嘆了一口氣。

    匆匆結了帳,結束這個短短十分鐘的午飯時間。

    他用小跑步跑到現場,看見PC32641正滿頭大汗地安慰一個面色蒼白的少女。
    「伙計,情況如何?」他問。
    「很糟,」PC32641頭也沒回,「她在講電話的時候突然人搶走手袋,連樣貌都來不及看清,只知道那傢伙很高也很瘦。」
    PC41823沒說甚麼,向該少女說:「小姐,麻煩跟我們回警局一趟,我們警方很快會將疑犯緝拿歸案的。」
    少女點點頭,面色依然蒼白。

    「神槍手!」PC32641轉過頭來,發現對方正是自己崇拜的神槍手,不由得露出驚訝的神情。
    「你好,我剛剛調過來的,請多多關照,師兄。」PC41823微笑道。
    PC32641的汗更多了,臉上露出傻氣的笑容。

    少女望望兩個惺惺相惜的警員,臉色更形蒼白。

    ※※※

    「砰、砰、砰!」
    百發百中。

    練靶場上,他一個人。
    依舊沒有半滴汗。

    「PC41823,射47槍,中47槍,命中率100%。」廣播女聲,怎麼又是同一把聲音?
    他莞爾。
    一把動聽的聲音,聽得太多便會變成噪音。

    他看看手上的槍。
    「史密夫威信軍警型手槍,點三八M10型,射程30米、秒速305米。」他微笑。
    這支手槍跟了他10年,足足10年。
    這十年之間,這支槍幾乎沒有浪費任何一粒子彈。
    永遠都是穩如泰山的一支手槍。

    即使槍柄早已生銹。

    「PC41823,由今天起你會跟PC32641雙人巡邏!Understood?」長官威嚴的魅力一直都是PC41823的目標。
    「Yes, Sir!」他一踏步,好一個正宗的敬禮。

    ※※※

    「神槍手,說實話,為什麼你永遠都沒有汗的,你是外星人嗎?」PC32641問,依舊滿頭大汗。
    「PC32641,說實話,我也不明白為什麼你無時無刻都會汗流如雨的,你是地球人嗎?」PC41823一臉正經問。
    PC32641呆了半晌,馬上明白偶像說的話,「哈哈!你真有意思,不愧是神槍手!」
    PC41823笑了,這是他第一次感到這位常常流大汗的胖子警員一定會跟自己很合拍。

    「對了,你知道誰是內部射擊賽的第2名嗎?」PC41823問。他早就對這傢伙很介懷,畢竟參加射擊賽7年來第2名都是這傢伙的名字。
    「嗯?大名鼎鼎的神槍手也有害怕的敵人嗎?」PC32641眼角一瞥,打趣道。
    「不,只是問一下而已。」PC41823答道。他不知道,其實他的心裡比任何人都要懼怕。懼怕自己終有一日被超越。
    「說笑的啦,那傢伙不是九龍區環頭的人,所以我也不太認識,只知道他好像曾經是銀雞頭得主。」PC32641侃侃而談,他知道的其實比起任何九龍區警員更多。
    「是嗎‥‥‥」PC41823若有所思。

    一群小孩從一對好拍擋面前跑過。
    跑最尾的小孩突然絆倒,正好跌在PC41823面前。
    「小朋友,別在馬路上奔跑啊!」他扶起了眼睛通紅的小男孩,和藹地說。
    小孩卻連謝謝也不講,逕自拍拍身體的灰塵,又再跟朋友追追逐逐。

    「媽媽說警察都不是好人。」小孩突然回過頭說。

    這句話很熟、很熟。
    PC41823望著小孩。
    PC32641望著小孩。
    兩個人都說不出話來。

    「我們都不是好人。」他們同一時間說。
    然後又再大笑一場。
    一對好搭擋。

October 28, 2008

  • 《誤會》


    「我不明白,為什麼你不跟我說真話。」她緊皺眉頭,不安地說。
    「我說了真話,你就是不肯相信,這我也沒辦法。」我說。
    這次的質問大會,已經持續了接近3小時。

    我不是聖人、不是花甲老人;當然也不是女人。我到目前仍然稱得上是一個血氣方剛的大男人。
    可是我就是沒有做過。

    ※※※

    我很愛我的女朋友。真的。
    整間公司也知道。

    我不像那些臭明星,明明都被拍到單獨走上別人的家了還要推說是「有很多朋友在場」,根本就是開眼說謊話。但我真的就是那樣。

    女朋友的朋友往往都是三八,而且是比八卦還要更八卦的那一種。

    就如同這一次。

    「喂,你在哪?」電話傳來女友的聲音。
    「在慶祝同事升職啊,你知道的。」我捂著耳朵,撐大喉嚨大喊。
    「Ivy看見你跟一個女孩子單獨約會,你別騙我了。」女友的聲音越是冷淡就越是火藥味濃。
    「‥‥‥」我無言以對。你知道這個時候男人開口所說的每句話都是隱藏著危機的。

    十五分鐘過去,我好像聽不到四周嘈雜的音樂。
    只有兩個字。「糟糕」。

    我不記得我是如何跟升職的同事道別,也不記得坐的士用了多少錢,更不記得走上女友家中那長長樓梯後用了多少氣力與汗水。只知道,要儘快在女友面前出現。

    她開了門。儘管知道那是我。
    她眼睛好像腫了,好像沒有。

    「有甚麼要說的,請快點說,我明天要七點起身。」她別過頭,不讓我看見她的眼睛。
    於是,我就從五點半收工到等女同事去完廁所到步行到歡樂時段酒吧到出門口食煙的過程告訴了她。
    當然,食煙時女同事看見我叫我陪她到便利店買水的經過自然說得最為仔細。

    女友轉過頭來,眼睛閃爍著奇異的光芒,只說了一句觸目驚心的台詞:「你講大話。」
    當一個女人基本上認定男人說謊的時候,便是男人最百口莫辯的時刻了。
    即使你有做還是沒做。

    於是,我又仔細又完整地重新說了一次剛才的故事。另外附加我與該女同事的關係如何淺薄如紙、以及自己對於男士風度的看法、再述說該女同事的眾多追求者等等。

    可惜,結果仍然是文章開首的對白。

    ※※※

    「證據呢?」她突然問。
    「證據?」我突然靈光一閃,「對了,那女同事的朋友應該會知道她買水的,打電話問她你就會知道了!」
    說罷,我發覺我的背都溼滿了汗。冷冷的。

    「沒用。反正你一定在來之前已經夾過口供了吧。」她冷冷地丟下一句。

    我哭了。
    就在她家裡的沙發上。

October 25, 2008

  • 我是第一名...留言者


    瀏覽hkblog的文章,不難發現這個怪現象。
    第一位留言的人總愛沾沾自喜,
    說自己「終於」成為了第一名;「終於」得左要耀武揚威。

    更甚者,
    為求追逐這「第一名」,人人出盡奇策,
    看準時間一出post即留言!留甚麼?「1.」或「cm」
    就是這一個「1.」或「cm」,
    就決定了這個post的出師未捷身先死的命運了。

    我無論如何都想不明白,
    為何爭取這個「留言第一」的江湖稱函到底宥甚麼好處?
    讓人多留意自己?成為第一的滿足感?
    抑或是告訴別人「你的文章寫得真爛!留言也是放屁?」

    其實,不管是否在hkblog的平台,即使是大大小小的論壇;
    以至facebook的留言、xanga的感想等等
    留下出自真心的意見,
    是種對受者最大的尊重。

    我自問不怕批評,即使文章被評得多爛,說得多一文不值,
    我也是高興的,至少這證明你有仔細看過,
    找到我所做不到或不夠好的東西。

    在hkblog留言,最討厭的是看到那些自以為「第一就是最威」的留言。
    我甚至見過有人於別人的post中留下自己的資料,以作宣傳。
    這算是甚麼的人生態度?
    在別人的文章底下成為第一,也許有那麼一點兒的機率會引起別人注意,
    但有麝自然香,要用這種方法「出位」的人,
    何不親自一試投稿,讓自己正正常常,大大方方地讓人看見自己?

    這個post的第一位留言者,
    你我並不認識,
    大家都只是剛好在網上一個大的平台上一個小小的偶遇,
    你願意多花幾秒鐘去留一個「值得」當第一名的留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