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January 2012

  • 每次我望真你 #1

    Track #1 幻象似的愛情

    相戀七年,女朋友終於跟我分手了。這次很淡然、很平靜,就這樣過不了七年的關口,還是分開了。

    到頭來,還真像是一場夢。

    七年前的那一晚,我跟她在朋友派對認識,不足三個月便開始約會,不久便一起了。呃,說起來,我們只拍了六年零九個月,連七年也不到。

    她比我小四年。那年,她十八歲。就像很多老掉牙的愛情故事一樣,她是個很乖的小女孩、品學兼優、又「剛剛好」初相識那天第一次參與朋友派對...總之,出身自女校的她那時純真得像個八歲小妹妹,有夠老套的開始。

    怎樣也好,近七年情完結了,我的心裡卻沒有很重的空虛感或是失落。反之,我感到自己的人生像是充實了那麼一點點。有人說,愛情的目的,是令人麻木、令人改變、令人失去自我;但我切實感覺到的,是愛情令我看清楚了自己。

    說來也慚愧,這位女孩是我身為人類第廿二個年頭才得到的第一個女朋友,俗稱初戀。她也是。兩個未曾戀愛的人走在一起,從很多方面都是從零開始、一直從熱戀期走到穩定期、再走到同居期、冷淡期,最後淡然地目送著她拿著行李登上的士,像是送別一個很重很重的包袱。

    愛情啊,還真是令人苦惱的東西。

    我從少就在當專欄作家的父親處得到了不少看書的機會,每當我看到那些歌頌愛情多麼複雜、混亂、難堪的書藉,總會有點嘔吐感,心裡想著為什麼這些作家總是要用同一種調子寫同一類的故事?不是悲春傷秋的苦戀無疾而終,就是妒火中燒的爭女大作戰-總括而言,愛情作家要嘛將愛情歌功頌德得像是人生必須品、要嘛就充滿怨恨地將愛情的遊戲踏到地底最深處,再加上緣份的煽風點火,便成了洋洋幾千萬字的愛情小說。然而我永遠質疑,這些小說家真的有這麼多的愛情經驗嗎?

    當然,在我的初戀以前我也試過暗戀、苦戀;在初戀以後也知道部分愛情小說所言非虛,愛情的確有著很多陷阱...

    扯遠了。

    說回那天中午,她第八百六十七次跟我說分手的那個表情,我到現在還記得很清楚。從前的她說分手的時候眼神很堅定、語氣也很堅定,卻每次都隱隱流露出「你要哄我」的表情。但那天的她,眼裡沒有堅定、語氣沒有堅定,換來的是淡然的一句:「不如我們分手吧。」我也淡然,也沒有問為什麼,卻由衷地說了一句:「祝你幸福。」

    然後她呆呆望著我,我也望了她很久,彼此微笑了一下,竟然同時說了句「謝謝」。這一次,大概是我倆相愛六年零九個月以來最後的一次開懷大笑。大概沒有人像我們分手得這樣的自然、這麼的淡然。在她收拾行李的時候,發現了我們之間這麼久以來寫過的幾百封情信,她興致盎然地跟我一起細讀,突然發現這些年來的我們是一起過得如何的童真。

    到了最後,我還是忍不住送她最後的一個擁抱,聽著她在我耳邊說多謝。沒有一滴眼淚,感覺像是跟一位很要好很要好的朋友道別。

    那次的手一揮,使我想起了這六年以來發生過的事。

    我想起了我第一次跟她約會,她把長長的直髮束起了,綁了一個很簡單的髮圈;那時的她真的很有吸引力,讓我看了很久很久,害得她以為有頭皮讓我看見了。那天起,我愛上了她綁馬尾的樣子,她也樂得常常買不同的髮圈來配襯。她不知道,像我這樣一個男校出身的笨蛋,從來沒有機會仔細看清楚女孩綁馬尾的模樣,但這第一次卻令我變成、又或者是發現自己居然是個馬尾控。

    我想起了相戀第二年的情人節,她在我不知情之下親自造了一盒巧克力給我,那天我真的很感動。吃的時候居然感動得掉眼淚,我從來也未曾試過那種感覺。此後,我很喜歡她每一次親手造給我的東西,這也是我把那些情信都收起來的原因。我從來都不覺得自己是一個感性的人,直至她的出現,好像讓我那裝著一堆理性數字的腦袋融化了那麼一點點。我總是很喜歡那種被著緊、被關懷的感覺。這不叫做軟弱,這是愛情裡男女互換角色的相處之道。

    我想起了我第三次跟她一起過情人節時吵的架。曾經我目睹過我的父母吵架,那天就像天崩地裂一樣,兩人不顧我只有八歲的小小年紀在我的眼前大吵大鬧起來,兩人吵得面紅耳赤,最後互不瞅睬了好幾星期。最後他們雖然在毫無預兆之下和好如初了,但小小的我還是立志長大後一定不可以讓吵架延續多過一天。於是,在那年的聖誕節,我倆因為一次雞毛蒜皮的事而起了爭執,竟然在女人購物天堂旺角中心吵了起來。那天,我發現一直自以為不再流淚的我缺隄了。就在旺角中心裡,內衣檔跟精品店的中間。那天的我整天都低著頭,但到了最後,我沒有讓她就這樣跑掉,總算把她哄了回來。說過了眼睛不能沒眼淚,原來是真的。人類之所以有淚腺,是因為希望在你必須哭的時候哭,而不是把裡頭的眼淚儲備起來。

    我想起了相戀的第四年,我們同居了。這一年開始,我們真真正正開始了像新婚夫妻的生活-正確來說,是在測試我們能否在相愛之餘還能相處。這一年,一切也很順利。也許,能夠朝夕相對是一種幸福:愛情,有時可以很簡單。我們不用奢侈地外出吃飯,在家中吃個家常便飯已經很滿足;我們不用經常出外看電影,在家中摟著看電視也很幸福快樂;我們不用隔著電話說著綿綿情話一起睡著,在家中擁抱著入睡比千言萬語更易入眠。我開始懂得處理家務、懂得煮飯、懂得打理好房間,從前覺得很麻煩的事,現在卻覺得做這些麻煩事很有成功感,然後發現自己其實甚麼也做得來,分野在於肯不肯去做。

    我想起了我們在家中的第五次一言不發的晚飯。也許是習慣了說太多話,同居了五百多天,說的話似乎越來越少變化,吃的飯彷彿變得淡然無味。看肥皂劇的時候,我望著她笑得很開懷的樣子,突然覺得一旦將來結婚了也是這樣怎麼辦?再也沒有可以談一整個晚上的話題、再也沒有為了遷就對方而努力做的改變,只是每天下班回來,吃一頓淡然無味的晚飯、說一兩句工作的無聊瑣事、為了一套劇情無聊的肥皂劇乾笑一小時,然後睡覺、睡醒、上班、下班...生活再次重複,想起了這樣的日子,不禁覺得有點可怕。那一夜,她仍然笑得很開懷,但我卻笑不起來。我怕我無法帶給她幸福。每次吵架的時候,我總會跟自己說,會過去的,我們一定會好起來的。然後很快很快,我們又會愛得更深;然而這一次,我卻無法這樣想。我變得悲觀了,或許說,我無法再裝作很樂觀了。

    我想起了我們相愛六年的那一頓晚餐。為了隆重其事,我提早一個月在我們第一次一起吃飯的餐廳裡訂了位子。六年前的那天,我剛好得到兩張這餐廳的自助餐券,便鼓起勇氣請她出來吃飯;今天,我帶著已經是我同居女友的她來到這餐廳,感覺很溫馨、卻也很奇怪;這夜沒有自助餐,只有故意把燈光調暗裝情調的高級晚餐。我難以置信地看著這氣氛完全不同的餐廳,開始感覺到很不協調。不單是因為這裡沒有當年的氣氛,也因為我發現自己從來都不懂浪漫、不懂得如何在不同的氣氛做不同的事。那一夜,雖然她仍然是笑瞇瞇的看了我老半天,我卻因為那氣氛而渾身不自在。也許女人都愛浪漫,她看見我這種笨蛋突然懂得浪漫也許有那麼一點點安慰。

    然而,我卻開始不懂了。

    從那天開始,這九個月來我們的對話越來越少;下班以後的吃飯和看電視只是例行工事,睡覺才是真真正正的目的。一覺睡醒,彷彿一切都沒有開始過。直至我用力揮著手,跟那陌生的的士車牌說再見的那一剎那。

    六年零九個月。說長不長,說短不短,就像一場夢。我不知道這到底是一場好夢還是惡夢,但在這南柯一夢裡,我彷彿把自己的輪廓看得更加清楚、也把自己一直忽略的很多事情一次過理清。

    然而,到了最後,我始終想不清楚,到底我自以為是的「真面目」,是否就是愛情已逼使我改變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