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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每次我望真你 #4

    Track #1 幻象似的愛情
    Track #2 如可分身飾演自己
    Track #3 如果命裡早注定分手
    Track #4 浮沉浪似人潮那會沒有思念

    「你真的捨得嗎?」姐姐望著我,有點惋惜地說。

    我咬著飲管,感到有點語塞。

    「不知道。」我用力一啜,把最後一口冷冰冰的星巴克Green Tea Latte喝下。冰塊隨著我的吸氣抽搐了一下,發出「嗖」的一聲,像打了個寒顫。

    「真的不知道。」

    兩年前結婚的姐姐比我年長五年,姐夫卻只比我年長兩年。儘管如此,他卻已經在廣告業界打出名堂,還被稱為明日之星。姐姐出嫁後搬到港島,我跟他住在新界,父母卻住在九龍。礙於工作及車資關係,我們兩姐妹也很久沒有一起坐在咖啡室聊聊天了。

    「快七年了吧?」姐姐問。

    「嗯。」我答。這幾天總是有點心不在焉,腦海裡明明空空洞洞的。

    「你不是想跟他結婚的嗎?」姐姐吃了一口Croissant。

    「我真的不知道。」我歎了一口氣。「我曾經真的很喜歡很喜歡他,但現在總是覺得已經不再喜歡了。」

    「熱情不再?」姐姐笑了笑。我自少就很喜歡看她的笑容,總能平伏我的心情。

    「也許吧...」我又歎了口氣。我實在很討厭歎氣這種發放負能量的自然反應。

    「你啊,」姐姐用叉子指著我。「從少就已經很會逞強,但卻不懂收起自己的感情。口裡說著沒事沒事,喜怒哀樂卻通通寫在臉上了。」

    是啊。這句似曾相識的說話,也是他老是掛在嘴邊的說話。

    「你這笨蛋,喜怒哀樂都掛在臉上,上班被激怒了嗎?」「今天心情很好嘛,是不是弄了甚麼禮物給我?」「別這樣,想哭就哭,你可不要以為你可以騙得了我啊。」

    「對了,」姐姐忽然說。「你以前不喝咖啡的,怎麼現在好像很喜歡似的?」

    「啊,好像是因為他喜歡喝,我看他總是買這個,慢慢也喝起來了吧。」我好像有點恍然大悟似的感覺,卻總是摸不著重點。

    「你還是改變了呢。」姐姐語重心長,又吃了一口Croissant。「愛情是會令人改變的。你不要看我現在活得有多快樂多幸福,我跟他雖然只是拍了三年拖便結婚,但我可付出不少努力才培養到默契啊。」

    「哈哈,很少聽你說姐夫的事呢。」我不禁笑了。他們在大學唸碩士時認識,很快便墜入愛河。相戀三年,姐姐雖然很少跟我們說起他的事,但每當提起他,也總是笑得很開心,人人都看得出她很幸福。

    「有時候啊,不要總是想著要怎樣改變對方或者改變自己。喜歡的優點就說喜歡、不喜歡的缺點就說不喜歡,然後慢慢學習體諒和忍讓。改變是不能一朝一夕就做到的,逼不來。要是真的無法改變,也就要學會接受囉。」姐姐臉上又充滿著陽光般幸福的笑容。

    我好像明白了甚麼似的,卻又好像甚麼都沒有明白過。

    「是嗎。」我咬著飲管,繼續吸啜著冰塊上的微弱綠茶味。

    明明只是一杯由鮮奶及綠茶弄成的飲料,卻巧立名目叫「Latte」,真無聊。

    我拿著飲管一下一下地戳著冰塊,一邊聽著那些冰塊碰碰撞撞的聲音。

    「這是他的小動作吧?」姐姐忽然說。

    「啊?」我嚇了一跳。

    「其實你有沒有想過,為什麼你會覺得自己不再喜歡他?」她笑了笑。

    「這個......」

    「其實啊,他已經成為你生命的一部分了。」姐姐微笑著,彷彿刺破了我心裡面的小氣球-那個,我一直收在心底裡,小小的氣球。

    「他的習慣、語言、動作,甚至反應,在這麼多年以來早就已經成為了你的一部分啊。你從剛跟他一起時的兩個個體,到互相認識、互相了解、互相吸引、互相習慣。現在這麼多年過去了,你們啊,已經是融為一體了啊。」姐姐說。

    我不明白。我不明白。我不明白。我不明白。我不明白。我不明白。我不明白。我不明白。我不明白。我不明白。

    「我不明白。」

    「你看過《春嬌與志明》了嗎?」

    我很努力去擺脫張志明,最後我發覺,我變成了另外一個張志明。

    這句對白突然在腦海出現。我忽然醒悟了。

    原來我一直以來觸摸不到的、一直留在心裡面的那點不安與不解,就是我發現我了解到的自己,早就變了。我下意識拉了拉自己的馬尾,綁的時候我沒有想過,但原來我心裡仍然想每天都為了他綁馬尾;我搬回家幾天以來,每天都習慣性地到咖啡店買Green Tea Latte,但原來我心中仍然想著跟他共享一枝飲管一杯咖啡的習慣;我總是愛留意一些很小很小的事,研究了很久以後總會說句無聊,但原來我不知不覺間學會了他所謂的「觀察力」和口頭禪。

    我醒覺了,但同時,又有一種悲哀來襲。

    「是啊。我變成跟他一樣了。但我還可以怎樣?」我好像只剩下苦笑了。

    「所以啊,你要想清楚:你真的捨得嗎?」姐姐吃完了Croissant,喫了一口熱熱的Mocha。

    「不知道。真的不知道。」我搖了搖頭,很困惑。

    對啊,我發覺到,我跟他變得越來越相似了,那又怎樣?我仍然無法擺脫那種「不能再一起」的感覺。也許是因為,我們變得越來越相似,變得越來越沒有了那種激情和熱情?就像是看膩了的電視節目,也會有想轉台的感覺一樣。

    真的,很困惑。

    六年零九個月的感情完結了,我在分手的那天卻真的絲毫沒有不捨得的感覺。然而幾天過後,我卻在心底裡被一種無法捉住的不安感困擾著。我無法用「不捨得」來定義那種感覺,我只覺得充滿著不安和悲哀。現在我卻始終明白到,原來我的不安感,來自我找不回最初的自己。

    「姐姐,你跟姐夫這幾年來,有覺得不安過嗎?」我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這樣問,也許只是好奇。

    「不安嗎?」姐姐收起了笑容,托著腮。「也有吧,但很少。我們對大家的認識、溝通全都是用語言表達的。我覺得有問題時我一定會認真告訴他,他也一樣。我想唯一不安的一次,就是剛剛在一起的時候,我怕我比他年長會有一點壓力。但很快這個問題便消失了,因為我知道他是一個很成熟的男生,懂得照顧我、也令我很安心。」

    「是嗎......真羨慕你。」我由衷地說。

    「說真的,你的他其實也很好啊。雖然我只見過他幾次,但我覺得他真的很喜歡你的。那時你也跟我說過,他很體貼你、也很照顧你。」姐姐又綻放出笑容。

    「是啊,他是一個很好的男孩。只是......只是感覺真的變得不一樣了。好像看不到未來一樣。」我忍不住又歎了一口氣。

    「未來嗎?未來是一樣很虛無縹緲的事呢。就像我跟你姐夫一樣,我們從來也沒有刻意說過未來的事,但彼此都視對方為終身伴侶了。結婚甚麼的,都是自然地發生,甚至鋪排也沒有。」她喝了一口咖啡。「所以呢,若是因為『看不見未來』這樣的理由而放棄這樣的一段愛情長跑的話,也實在太可惜了。因為,未來本來就是看不見的啊。」

    我想了想,又有那種疑幻疑真,像是明白了卻又像甚麼都不明白的感覺。

    「我們甚麼時候結婚?」「哈哈,你很想嫁給我嗎?」「笨蛋!」「放心吧,請多等我三年,我一定會娶你。」「真的嗎?」「當然是真的,我已經有在儲蓄了,這兩三年待我的事業上了軌道,我一定會娶你的。」

    我們的未來,看來也說不上甚麼計劃。我實在弄不懂我到底是看不清我們未來的生活、抑或是看不清我們未來的相處。大概,是後者吧?

    「我好像總覺得,跟他在一起變得很平淡,再這樣下去也不會有好的結局。」我說。

    「是嗎?」姐姐忽然噗哧一聲笑了出來。「我昨晚才看了黃子華的棟篤笑,他說,男人對愛情就是不停找新鮮的對象、而女人卻總希望同一個對象永遠保持新鮮。」

    「哈。」我笑了,卻是苦笑。

    「不要這樣。愛情雖然沒有所謂的保鮮期,但無論如何也不會一輩子新鮮的。做人有生老病死四個階段,愛情也有吧?平淡只不過是一個階段,難不成每一次覺得感情變得平淡就要分手?」她說。再一次刺破了我心中的另一個小小的氣球。

    我甚麼都明白了,卻又甚麼都不明白。

    只是,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悲傷感。

    「唉。」我又再一次,歎了一口氣。杯子裡的冰,已經融化了。從一粒粒固體冰塊,變成了一堆黏在一起的融化物,最後合數為一,然後變成水。

    最後,甚麼都不再剩下了。

  • Xanga依舊,人面全非

    雖然Xanga成功進入了所謂2.0的新紀元,可是有九成使用者都不見了,留在這裡也沒有意思。

    以後新文章會先在Facebook Page更新,大概不會再在這邊出沒了。
    https://www.facebook.com/pages/chunistry/299456900118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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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每次我望真你 #3

    Track #1 幻象似的愛情
    Track #2 如可分身飾演自己
    Track #3 如果命裡早注定分手

    她搬走了。我親手把她的行李放進的士車尾箱,送她上的士,替她關上車門,然後呆呆望著的士車尾在我眼前越走越遠,直至轉彎後再也看不見。我很想轉身就走,回到那個不再熱鬧的家中、吃一頓一個人的晚飯。可是我的雙腳卻牢牢地釘在地上,毫無移動的打算。

    我很迷茫。此時此刻,我忽然覺得自己變得很陌生。

    這種迷茫的感覺雖然已經不是第一次出現,但在這種時刻莫名其妙地冒出來,卻令我第一次覺得我毫不了解自己。

    五小時前,我還很佩服自己對這段感情居然決定得很瀟灑、很灑脫,甚至自我陶醉到覺得自己處事變得更加成熟穩重。諷刺地,到了我真的親自把她送走,心頭卻突然感到一種難過的感覺。我搞不清,到底我是不捨得這段感情的終結,抑或只是一時無法適應生活上的改變?

    我的心跳忽然加快。那六年多來的開心快樂辛酸難受五味雜陳一股腦兒在眼前晃動,那一點點不捨的感覺混雜著眼淚在心頭蘊釀,心有點痛。

    然後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氣,下意識地揮了揮手,嘗試把那些苦澀的記憶掃走。我提起彷彿不再屬於我的雙腳,重新開始了我一個人的生活。

    聽著忽然變得刺耳的鎖匙轉動聲、鐵閂開關聲,我的心裡好像也多了一根刺,一下一下地戮在心瓣上。要是以現在的心情時光倒流五小時,我大概沒有可能那麼瀟灑地說再見、也沒有可能笑得那麼開懷。

     

    又或者,這一切其實只是我的幻覺。

     

    進了門,我彷如虛脫一樣頹然跌撞到沙發上。望著家中的一切,腦海裡的記憶炸彈忽然炸開,碎片散落一地。兩年半前,我們決定同居。她搬進來前一個月,我們每天下班後的活動就是到傢俬店裡閒逛,為家裡多一個人作準備。作為一個獨居男人,很自然地家中的一切都很隨意。一張沒有靠墊的沙發、沒有任何牆紙、海報的白牆,門外沒有半張揮春,甚至連電視機也沒有。獨居了一年,我在家中的活動範圍其實只有書桌、洗手間跟那張小小的單人床。

    雖然早已習慣了一個人的小天地,但她說想搬進來的那一天,我還是衷心的感到很高興。

    我望著眼前的茶几,想起了那天我們一起在傢俬店看中它,幾乎沒有考慮就買了回來。然後這張茶几就成為了我們同居生活的第一樣信物。她總是對家中的一切裝飾跟佈置很在意。她不喜歡很容易弄髒的白牆,於是我們用了兩天時間把牆塗成淺淺的藍色,然後貼上了玫瑰花的牆紙。雖然有點娘娘腔,但我望著她開心地裝潢的樣子,忽然覺得這小女孩很可愛,令我很想帶給她幸福。我忍不住緊緊地抱了她一下,她望著我傻笑的表情現在還深深地印在我的腦海裡。然後一個月過去,家中多了一部電視機,房間裡的單人床換成雙人床,還蓋上了蠟筆小新的床單跟被套。家裡多了很多女性的日用品,牙刷、毛巾、杯子通通由形單隻影變成了出雙入對,一個獨居男的家搖身一變成為了兩個人的小天地。

    然後,我們就這樣開始了一起過的新生活。

    然後,兩年半過去,她搬走了,家裡所有東西都成為了過去式的一部分,同時卻又一直存活在現在進行式裡頭。

    我下意識地看了看手提電話,想看看她有沒有傳來短訊。像是理所當然地,甚麼都沒有。然後我打開Whatsapp,看到她的名字還是「傻婆」,底下的最後上線時間是三分鐘前。她是否也下意識地想看看我有沒有找她?我不知道,也沒有問。我不知道這是自尊心作崇,抑或是我真的覺得分開了便不應回頭。

    然而此刻,我卻很清楚自己真的很不捨得。但我卻不明白,到底我是不捨得她要離開,還是不捨得我們要分開?

     

    有些事情只剩下一半,就不再完整。

     

    茶几上放著一隻藍色杯子。幾個小時前,它身邊還有一隻同款但粉紅色的杯子,然而現在只剩下它孤單的身影。

    「對不起。」我誠懇地跟杯子道歉。

    它輕輕歎了一口氣,望著我說:「不要緊,我自己一個也可以活得很好。」

    茶几抬頭望著它,不屑地說了一句:「想哭就哭,不要裝模作樣。」

    杯子皺了皺眉,沉重地說,「我真的很想哭,但哭不出來。」

    「那就笑啊。」底下的杯墊也開口了。「失去總是難過,真的哭不出來就笑吧。你會舒服一點。」

    杯子勉強起擠出微笑,卻又馬上變回抑鬱的神情。

    「別這樣。有些事,是怎樣也逼不出來的。」一直看在眼底卻不說半句話的電視機忽然大聲地說。

     

    對啊。就像愛情。

     

    差不多七年前,我們在沒有任何先兆之下開始了。沒有告白、沒有曖昧,沒有感動,第二次約會便很自然地牽起了大家的手,彼此心裡都知道,對方都是自己想找的人。那天晚上,我們牽著手走過深水埗,看了一場電影,吃了一頓晚飯,然後我送她回家,最後我們擁抱。我們甚至沒有說過對方是自己的男朋友或女朋友,我們的開始,只是一個微笑跟一個眼神。

    差不多七年後,我們在沒有任何先兆之下結束了。沒有吵架、沒有不快、沒有難堪。我們只是很平淡地說了分手,彼此心裡都知道,對方已經不再是自己想找的人。這天上午,我們在家裡深深擁抱了一分鐘,彼此說了一句謝謝,吃了一頓午飯,然後我替她收拾,親手送她上的士,最後我們各自回家。我們甚至沒有說過再見。我們的結束,像開始一樣,只是一個微笑跟一個眼神,再加上一個擁抱。

    活了二十二年,然後我得到一個不可多得的好女孩。我喜歡她,她喜歡我。我們視對方為終身伴侶,互相遷就、互相忍讓。我們有爭吵、有分歧、有失望、有痛苦,但每一次都是為了加深認識。加深對大家的認識,也加深了對自己的認識。

    我坐在沙發上,我不停想起很多以往不願意問自己的問題:到底我是真的很喜歡她,抑或只是喜歡有人陪伴自己?又或者,到底我們是不是太快開始,我們對彼此的認識根本不足夠?

    沒有答案。她走了,帶走了所有問題的答案。我可以問,但沒有這種必要。過去了。

    她走了,我並不傷心,但我沒有辦法令自己開心起來。我以為自己能夠瀟灑面對,但原來當真正失去,那種不捨得的感覺卻相當難受。這些感覺很複雜,很混亂,就像想吐但吐不出來,無數污穢物卡在喉嚨,連半句話也說不出來。

    「別這樣。有些事,是怎樣也逼不出來的。」我沉重地安慰著自己,希望能夠好過一點。然而卻一點用處都沒有。

     

    到頭來,我始終是一個愛情白痴。毋庸置疑。

     

    電視機前放著我們的合照。照片中的她摟著我的頸,笑得很開懷;我卻像個笨蛋一樣裝著鬼臉,看起來卻很幸福。那時我們還未開始同居,卻因為一些小事鬧分手。我告訴自己絕對不能讓爭吵延續多過一天,於是我下班後馬上跑到她家樓下,好不容易才哄回她,然後我們在樓下的餐廳拍了這樣的一張相片。她說這張相片很重要,記載著我們因為吵架而加深感情的回憶。

    傻瓜。

    然後一幕一幕傻傻的往事不斷在轟炸著我的腦袋,想起的都是開心的事,感受的卻都是滿滿的不捨得及難過。

    六年零九個月前,不論是那位胡裡胡塗當了媒人的壽星妹,抑或是我們各自的大伙朋友,也對於我們兩個對愛情一竅不通的笨蛋相戀覺得不可思議。出身自男校的我,也曾經喜歡過幾個鄰校女生,但友人都知道我總是不願意主動,每次都眼睜睜看著心儀對象成為別人的女朋友;一直被同學視為「男仔頭」的她更從來也對愛情沒有興趣,一直都只活在自己的讀書世界。這樣子的兩個人走在一起,朋友們除了覺得奇怪,也說我們能夠一起是緣份的安排。

     然而我們始終要分開,不知道這也算不算是緣份的安排?

    https://www.facebook.com/notes/chunistry/%E6%AF%8F%E6%AC%A1%E6%88%91%E6%9C%9B%E7%9C%9F%E4%BD%A0/571465776251112

  • 我和我的Xanga

    無疑,Chunistry是屬於我的。

    ...廢話。

     

    隨著死線越來越近,捐款數字卻越見進展緩慢,Xanga的時代似乎已經到了尾聲。對我來說,Xanga是一個讓我實踐夢想的地方,也是一個充滿著無數回憶的地方。雖然這篇末代Xanga Post大概也沒有人注意,但基於Chunistry不知不覺已渡過了將近九個年頭(我也沒想到已經這麼久了),在這最後的光景也需要循例回顧一下。

    Chunistry是在2004年的時候,我在學校的電腦室申請的。那個時候「互聯網」在中學生眼中還算是一種新奇事物,沒有智能手機,當然也沒有甚麼Facebook之類的聯誼方式。而Xanga,卻不知怎地在那個剛剛需要上電腦課的年代流行起來。在那一兩年間,大部分同學都開設了自己的Xanga,為了顯示自己已經進入互聯網的世界(或者是地獄),Xanga在同學之間的實際使用率絕對能夠跟今天的Facebook相提並論。當然,那個時候大家都只是柴娃娃式打一些日記式的網誌,甚至只是一些毫無意義的單句;然而開設Xanga,卻是當時很多中學生學習互聯網的新手入門指定動作。於是,Chunistry便誕生了。

    而Chunistry的名稱來源,其實也很容易猜到,就是取自化學科的英文(Chemistry)。那個時候的化學科是必修科,雖然我的化學成績爛得很(我可是個徹頭徹尾的文科生),但我還是很喜歡這個網名。(在正式用上這個名字後,我才想到Chunistry也可以解作Chun-is-try[ing],很有意義吧,哈。)

    成立了自己的網誌後,我跟很多友人一樣總喜歡在這種胡亂打上一堆文字,但都是「今天天氣好」一類的無聊廢話,又或者是一些語無倫次的短句。我的Xanga在大部分的時間只是用來看友人寫的大同小異的東西(當然也包括心儀的女生),又或者加入各種Blogrings,認識了不少志同道合的朋友、也找回久未聯絡的小學同學。那個時候的Xanga真的很熱鬧。

    大概在2006年左右,我的Xanga卻變成了我宣洩情緒的地方,Chunistry變成了跟朋友吵架的戰場、也貼滿了我無病呻吟的字句。我甚至利用Xanga的Protected Post功能跟女友傳情,甚至分手。那段日子我覺得Xanga是一個很可怕的地方,充斥著我很多不快的回憶。後來我把心一橫把所有東西Private掉,剩下甚麼都沒有的空殼,很刻意地遠離這個世界,跟很多Xangans一樣轉投到Facebook的懷抱。直至hkblog的出現。

    Hkblog大概是在2007年尾左右成立的,那個時候還是很簡陋地用Message功能投稿,再由我相信是外國留學生的一眾編輯選稿、刊登。自小學五年級迷上看小說以來,我便有了一個總是很遙遠的作家夢。小學六年級那年偷偷投了一篇「電腦的自述」到天主教兒童報刊《公教報》並獲得刊登,我高興得幾個晚上也睡不著;中三時更曾投稿到星島日報校園版(連結)。有一段日子我更在一個已忘記名字的中學生寫作平台上寫連載小說。說回來,我也搞不清楚我是寫小說成癮還是投稿成癮了。而hkblog的出現,正好帶給我另一個實現作家夢的平台。然而我第一篇獲刊登的卻不是小說,而是一篇叫做《預言》的散文。

    預言》被刊登後,我的信心大增,陸續寫了很多散文跟小說。最令我雀躍的,還是《神槍手》得到很不錯的反應。(題外話:寫神槍手的過程是一段很難忘的寫作回憶,有機會再說。)在那段時間裡,我的Xanga忽然老是常出現在Xanga的首頁,也讓我認識了很多同樣愛寫作的朋友,像是fttf,謝天下,Sam,Cathy,白影,藍子等等;當然還有很多一直很大方給我很多意見及感想的讀者們,我真的很感謝你們。

    大概寫了一兩年,2009年的時候因為學業上及感情上的一堆問題壓得透不過氣,加上我忽然遇上了前所未見的寫作瓶頸,以及已經達成了當時定下的一個頗無聊的目標,種種原因令我無法再在這個平台上持續高質量的寫作。尤其是當我從審視自己舊文章的過程中發現自己過往寫文章犯上重量不重質的毛病,於是決心暫停一下。然而之後發生一連串的事,我更在2010年的時候離開香港,跑到澳洲繼續學業,更令我無暇寫作、亦似乎失去了寫作的感覺,再也寫不出那種令我很滿意的文章了。雖然實實在在也寫好了幾篇文章,但始終過不了自己一關,最後還是刪除了。是我對自己的要求變得太高了嗎?(雖然不想承認,但還是必須承認我至今仍然無法走出瓶頸。)

    但無論如何,我仍然是那個非常非常熱愛寫作的臭小子啊!

    噢,離題萬丈了。可是這篇文章的主旨仍是一樣,那就是我真的、真的很感謝Xanga及hkblog創造了Chunistry這個笨蛋,也很感謝他們令我邁出了踏進夢想的第一步。我會繼續努力的。也感謝一直、或者曾經有支持我的各位。謝謝!

     

    P.S. 雖然Xanga快將消失,Chunistry仍然會存在於Facebook(LINK),稍後亦會搬到Wordpress,網址如無意外也是chunistry.wordpress.com。謝謝大家。

  • 祝你幸福

    「嗨!很久沒見。」她從後拍了拍他的肩膀,露出了傳說中久違的微笑。

     

    對,很久沒見。八年了。

     

    「你是誰?」他毫不考慮地說了這三個字,像最強悍的勇士在出擊前絕不猶豫。

     

    然後那把劍直直地刺進她的心。

     

    「你不認得我了?」她說。心裡很痛很痛。

    「不認得。」他斬釘截鐵。心裡有一點酸酸的難堪。

     

    她的淚從眼角滲出,毫不造作地流到臉頰、嘴角、下巴。她從來沒有想過,眼前的他會不認得自己。那個,自己曾經深愛過的他...

     

    「對不起,我認錯人了。」她說。聲音裡滲透著那種叫做哽咽的虛無縹緲。

     

    ※※※

     

    「祝你,永遠比我幸福。」他說。那熟悉的背影在走遠。

     

    他沒有哭,但那一泡眼淚早就在眼眶裡盛得滿滿的。

  • 面試

    (去年在Facebook專頁首載,但一直忘了貼回來)

    阿明坐在那張一點都不舒服的椅子上,眼睛望著手上的深藍色A4 Folder,心裡在盤算著待會該怎樣說開場白。到底應該是先說「你好」,還是說「早晨」,抑或只是一個簡單的微笑、又或是根本不需要開口?

    他很困惑。這是他大學畢業以來第一份獲得的面試機會,同時也是他夢寐以求的中環工。阿明不是從來沒有打過工,他甚至曾經在大學時期同時打過三份工作,幫補自己的學費及零用錢。這麼多年過去,連同暑期工、替工、兼職、臨時工,甚至義工,他大概也經歷過十二次的面試,當中有十一次都能成功得到一紙聘書,成功率達到九成。

    因此,面試這回事,他從來從來沒有害怕過。除了這一次。

    因為他的身邊,坐著一個美女。

    所謂「美女」,或許很多人心中都有一個標準,或許是長髮大眼睛、或許是性感小野貓、或許是活潑可愛、或許是氣質動人。然而每個人的標準不同,面對不同的美女大概也有不同的感受。

    而坐在阿明身邊的這位美女,大概是氣質動人的類型罷。她蓄著短髮,化了個很淡很淡的妝;眼睛不算大,但看來很精靈;穿著整齊的套裝,手裡同樣拿著一個A4 Folder,粉紅色的,上面還有無嘴貓Hello Kitty的圖案。

    阿明把這一切都看在眼裡。他注意到她的臉龐有點紅,但那顯然不是化妝品的顏色,而是緊張感加上空調故障之下的臉色。看起來很可愛,也令阿明的心跳加速,因為她正是阿明喜歡的類型。阿明偷偷看到美女Folder裡的履歷表,從粉紅色的Folder透視著上面的文字,原來她的名字叫「林小月」。「小月啊...」阿明心裡親切地叫了美女的名字。

    當然,定眼看著一位美女是一件很不禮貌的事,阿明只是裝模作樣的瞥了兩眼,然後又把頭別開。然而這兩眼卻已經在阿明心中留下很深刻的印象。於是他刻意想著面試的事,希望能夠把心裡的不安感,以及身邊美女的影像抹去。

    然而很明顯,他還是失敗了。他仍然持續地瞥著小月,心裡有點起伏不定。任何男生,即使是已經名草有主的男生,在美女的身邊都總會感到不安:距離越近,不安感越大。更何況,阿明目前單身。

    為了抑制自己的不禮貌行為,阿明看了看四周。牆上的大鐘顯示著目前的時間是上午九時十一分,距離預定的面試時間還有二十分鐘左右。為了避免遲到,以及預先調整心情,阿明早於八時半左右便到達,一直坐在這公司地下的一個會議室等待。會議室看起來很小,七張椅子排列著一個反轉的U型,中間的空間大概本來是一張橢圓形的桌子。阿明挑了最接近門口的椅子坐了下來。五分鐘之後,小月坐到他的身邊,看來也是來面試。不多久以後,阿明的目光便被小月吸引,就像上面提到的情形。

    會議室的大門是趟開的,外面人來人往,卻也沒有人望進這個會議室。阿明想像著一星期後的自己,大概也會身在這堆人群之中,不禁笑了笑。

    這時,小月深深地吸了一口氣。阿明嚇了一跳,下意識地望了小月一眼。小月沒有回望,嘴角隱隱掀了一下。阿明看在眼內,心裡想著小月真的挺可愛。

    時鐘滴答滴答的聲音一直在阿明的耳邊響著,他的心裡也起伏不定。時間一分一分的過去,他始終不敢開口跟小月說話,小月自然也沒有作聲。阿明的心情卻前所未見的忐忑不安,他忽然擔心會有職員走過來說提早面試、也忽然擔心自己帶的資料不足夠。明明以往面試時都是非常冷靜的自己,此刻卻混亂起來。他已經無法分辦自己是為了面試而憂心、抑或是因為身邊的美女而緊張。

    他的心噗通噗通地跳著,他相信身旁的小月想必也聽到了,但她卻沒有特別的反應。他只好呆呆望著時鐘,九時十五分、九時十六分、九時十七分。越是望著時間,時間便過得越慢,就像是刻意跟他捉迷藏似的。阿明的心像被淘空一樣,整個人忽然空洞了起來。

    望著望著,時鐘上的分針忽然指著六字。

    阿明忽然聽到從外面的人群中傳來「喀、喀、喀」的高跟鞋聲音。他不知道那是幻覺還是真實,他有一種預感,那是某位女職員走來請他面試的腳步聲。他的心裡七上八下,卻仍然忍不住多望了小月幾眼,生怕面試過後便再也看不見她。這時阿明也顧不上禮貌不禮貌的問題,眼睛直勾勾地望著身旁的小月。小月似乎沒有察覺,眼光一直沒有轉向阿明。

    高跟鞋的聲音越來越接近,阿明忽然後悔剛剛沒有跟小月說話。正當他準備開口的時候,高跟鞋的聲音忽然停頓了。一位女職員站在門外,低頭望著手上的文件喊道:「徐近明先生?」阿明的身體頃刻震動了一下,轉頭望了一眼那位女職員。女職員的視線離開文件,也直勾勾地望著阿明-以及在四十分鐘前坐著睡覺,不小心倒在阿明大腿上的小月。

  • 味道(下)

    味道(上)

     

    我很討厭工作。很討厭很討厭很討厭。

    這也許在很多人眼中是廢話,因為幾乎所有人類都很討厭工作。他們討厭工作的原因是不外乎是忙碌、失去私人時間,又或是工作不符合自己的理想一類的怨氣。

    但,我討厭這工作的原因,是太過空閒、太多私人時間,做的也正正是我從小學五年級開始的夢想-作家。

    你也許會問,既然我達成了夢想,還有甚麼可以抱怨呢?錯了,夢想應該是遙不可及的,這樣才有追求的意義、才有著「夢想」的涵意。可是,這個夢想在我二十九歲生日那天便實現了。

    在我廿八歲那年,我與相戀多年的女友分手,回復單身的我突然發覺那些年賺下來的「老婆本」已經沒有太大用途。於是,我便辭掉我那無聊的辦公室工作,開始重拾寫作的夢想。我先在現時已經沒落的Xanga網誌寫小說,然後在朋友介紹下在某本青年雜誌開始了連載;連載了兩三個月,竟然有出版商看中了我的作品,邀請我出書。那本處女作在我廿九歲生日當天發售,出乎意料地暢銷,這一切來得很順利、也很痛快。但我卻很失落,失落在於這個夢想看起來一點都不像夢,就像我碰巧在街上摔了一個狗吃屎,趴在地上竟發現眼前有一塊黃金一樣。

    三年過去了,連同處女作,我總共寫了四部小說。每次出版商告訴我銷量時,我總是難以置信地發現我的書總是在暢銷書榜頭三名徘徊不動。

    然後昨天晚上,我如同平日一樣在寫第五部小說的中段;寫的過程很順利,星期五的晚上思潮總是變得澎湃,還吃了那個香甜的叉燒飯。

    故事繼續發展,直到現時這一刻,我的嘴巴裡只剩下苦澀味。

    我坐在馬桶旁邊,看著那些零碎的蘋果碎塊。看著那黃色的果肉,想起了剛剛咬下去時的清脆聲音,仍然無法想像那種苦澀到底是從甚麼部分走出來。大概真的是我的味蕾出了問題。

    這下好了。人生最不如意的事,莫過於在你最需要心境平靜的時候,卻總被不知名的生物或現象徹底打斷。這種事我不是沒有試過,試過被朋友的訴苦電話打擾一整天、試過被鄰居的高級影音設備吵了一整個早上,當然也試過被永無休止的「樓上裝修聲」困擾了好幾天。

    但,被嘴巴裡的苦味困擾,夠新意了吧?

    我開始有點精神失常了。我看著鏡子伸出舌頭看了半小時,拍了幾張照片,拿放大鏡看了好幾十遍,卻沒有發現任何異狀。我上網翻查了味蕾失調的資料,原因不是月經失調、老人痴呆、減肥過度就是失去味覺。然而像我這樣一個三十二歲的瘦削男人,甜酸辣鹹味蓄同時失靈、只剩下苦澀味的,卻一個也沒有。

    我忽然想起了小時候的往事。那時候,家人都很喜歡吃辣,每天三菜一湯總有一份加了辣,一家四口只有我吃不了辣,每次吃了都會嘔吐。嘴裡滿是辣味的感覺,就像是強行被塞了一個網球在嘴裡,吐出來後那種飽滿感仍然一樣難受。

    就像現在一樣。我從不抗拒苦味,但卻從未想像過苦味在嘴裡是如此難受。

    時針跑到七字。窗外多了一些行車的聲音,但仍然一片死寂。

    很老套地,我忽爾想起了一個老比喻,內容大同小異:「人生好比不同的味道,甜酸苦辣鹹總會在不同的時刻來襲,就像生老病死一樣是一個循環。」真的是這樣嗎?

    我又想起了自己的人生。順利但異常平凡跟無聊的前半生。會考、高考、順利考進不錯的大學,晉身社會在薪水不錯的辦公室工作,跟幾個女孩交往、分手,當中也沒有遇到甚麼傷害,廿四歲那年認識了最後一個女友,相戀了四年和平分開。然後三年前我的人生又再一次重新開始,每天埋頭苦幹卻也能夠找到像樣的稿費,生活算是無憂。

    想了想,我的人生也總算是美滿。書本暢銷時,我正在品嚐甜味;看見前度女友幸福甜笑,身邊人卻不是我,我心裡也的確是酸溜溜的;收到個別讀者來信、又或者被坊間的書評家批評時,我嚐到了喉頭的辛辣感覺;在那苦悶的辦公室工作時,我也老是覺得自己是一條沒有任何理想的鹹魚,每日漫無目的地為口奔馳,到頭來卻甚麼都得不到。

    苦澀?我真的無法想像我的人生有哪一部分稱得上是苦澀味。我總是仗著自己有一點小聰明,從小到大都沒有為任何課業苦惱,大學唸的也是我感興趣的會計科,家境算是中上,理想也早已達成。常聽到朋友、同事甚至弟弟說自己遇到了很多很多的挫敗和挫折,感到自己每一天都在苦澀中度過。每一個認識我的人都說很羨慕我從不用為生活苦惱,人生的順利讓他們垂涎三尺。

    說得太多了。

    總之,我想我這種一帆風順的人生終於激怒了我的味蕾,要讓我狠狠地來一趟苦澀的味道,讓我感受一下挫敗的感覺。

    「唉。」我想到這裡,不由自主地呼了一口長長的歎氣。我站了起來,走到廚房為自己斟了一杯水。水應該是沒有味道的,但滲透在舌頭上的苦味味蕾裡,就連普通的水也變成真正的苦水了。我幾乎馬上就把那口水吐出來,但回心一想,我剛剛已經被那苦蘋果擊倒,要是我再這麼容易就被一杯水打倒,我還算是一個男人嗎?於是,我把一大杯斟得滿滿的苦水一口氣喝下。那苦澀從嘴唇流到嘴裡,在舌頭上打了幾轉,然後衝進喉嚨深處。我甚至感到那些水從氣管跑到胃裡,那苦澀味卻從胃裡跑到頭頂,再一股腦兒衝到腳底。全身被苦味包圍的感覺,大概有如有一晚你喝醉,第二天起床發現全身周圍都是嘔吐物一樣難堪。

    當然,我沒有吐。

    我頹然坐到沙發上,手中還拿著剛剛還裝著滿滿一杯苦水的玻璃杯。

    「唉。」我忍不住又呼了一口長長的氣。我從來也不是一個喜歡歎氣的人。每次聽到別人歎氣,我都會想把那人的嘴巴捂著,把那些負能量塞回去。現在我卻連續歎了兩聲長長的氣,今天的我實在很奇怪。

    我忽然想起了我的第一個女朋友。那年我們都中五。她坐在我前面,我每天上課除了專心聽老師說話之外就是看她在我面前挷馬尾。她總是隔一陣子就忽然把挷得好端端的馬尾拆開,然後雙手撓到頭後面把一小撮頭髮梳起,把頭髮集中到中間(我總是不明白她如何知道那是中間),然後用左手把繫在右手手腕上的橡筋挷著那條馬尾。最後為了測試馬尾挷得夠不夠牢固,還會輕輕拉一拉馬尾。我總是很著迷地望著她挷馬尾的手法,然後想著為什麼長頭髮的女孩總是能夠把雙手懸在半空這麼久,忍耐著那酸痛的感覺,只為了挷上一條短短的馬尾?

    於是有一天,我跟她說我很喜歡看她挷馬尾。慢慢我們熟絡起來,後來還成為了男女朋友。這樣簡單直接又幼稚的初戀卻也只維持了短短兩個月,便因為會考放榜後,她要出國留學而無疾而終。

    想起來,那一天我在機場跟她送別,在她的背影消失在「離境」兩個字後面時,我的心裡好像真的有著那麼一點點苦澀的不捨味道。然而這段感情的歷史悠久得,我連她的樣子也幾乎想不起來了。只記得她的馬尾。

    思緒仍然在打轉。

    第二個女朋友是在大學二年級認識的。那是一個非常非常老掉大牙的開始。我們在一個黑色暴雨警告之下相遇,那一天,我因為睡過頭趕出門而沒有帶雨傘,然後在我打算冒雨從地鐵站跑回學校時,她剛好看見我,然後走來跟我這個陌生人說她的雨傘夠大,可以載我一程,途中才知道我們也是同校同班的同學。就這樣,我們邂逅,相戀,最後分手。過了兩年相當平淡的感情生活,大家都覺得沒趣,和平地分開。這一次我沒有太多不捨得、更沒有任何苦澀味,我想她也是。越是平淡的感情,越容易分開,我們都懂。

    最後一個女友跟我的性格完全相反,活潑、外向、愛笑、愛玩。然而我們的相遇卻是在公共圖書館。那天是星期六,在經過了一星期的工作後,我突然想看看書,便打算到在家附近的圖書館打一整個下午的書釘。然後她突然坐到我身邊,問我可否借她看一下我手中的劉以鬯《他有一把鋒利的小刀》。我們就這樣相遇,一切來得非常自然。在交往了一年多,我便已視她為結婚對象,開始努力工作,努力賺錢。然後四年後她卻突然跟我提出分手,理由是她覺得我太努力工作,忽略了她。那一刻我卻沒有甚麼感覺,我才知道原來我沒有想像中那樣喜歡她。視她為結婚對象大概只是我覺得自己是時候需要腳踏實地所順手拈來的理由罷了。

    於是,四年情完了。我開始了作家生涯。

    又再回到原點。

    我第三次歎了口氣,然後走到書桌前,打開電腦,望著那寫到一半的第五本小說文本,忽然有一股衝動想把那幾十萬字全部刪除。

     

    「你,快樂嗎?」

     

    我忽然看見自己的小說裡有著這麼一個問題。對了,我快樂嗎?我的人生算是一帆風順,夢想也實現了,但,我快樂嗎?

    我不知道。真的。

     

    「你知道嗎,如果你覺得自己快樂,那只是因為你的人生有著太多的不快樂;就像味道,如果你從來都沒有嚐試過徹底的苦澀味,又怎麼能夠分辦出甜味、酸味、辣味跟鹹味?苦,是人生的考驗、是人生的低潮,是一切感覺的開端,也是最敏銳的感覺。吃過苦,你才有經歷人生的理由。」

     

    我怎麼從來都沒有意識到自己寫過這樣的句子?我望著這句子,想了又想、看了又看。然後我反覆問了自己一個問題:你,快樂嗎?

    「我不快樂。」我說。

    我從來都不快樂。

    因為,我從來都沒有好好去感受,甚麼叫做快樂,甚麼叫做苦。

     

    我又再斟了一大杯苦水,這次我一口一口地喝,然後慢慢感受那種苦徹心扉的味道。

    最後,我把玻璃杯裡最後一口苦水吐了,抬頭望著時針指著八字。然後呼了今天第四口長長的歎氣。

     

    《味道.全文完》

    https://www.facebook.com/notes/chunistry/%E5%91%B3%E9%81%93%E4%B8%8B/507927432604947

  • 這是一篇跟風的Entry-我開了FB 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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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前在我的個人Facebook跟著名網絡作家謝天下陳生聊了一下關於寫作平台的事,結論是現在大勢所趨,很多人看文章看小說都選擇在Facebook上觀看,於是Xanga沒落了、其他網誌也不好過。

    有見及此,陳生老早就開設了一個Facebook Page,反應不俗;謝天下最近也終於開設了(連結)。雖然相比起這兩位神級寫手,我只是一個凡人,但我也在Facebook開了一個專頁,將會同步更新這邊的文章,也計劃重寫部分舊文章。

    下面是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pages/chunistry/299456900118669

    希望還有緣看到這篇Entry的朋友支持!謝謝!

  • 每次我望真你 #2

    Track #1 幻象似的愛情
    Track #2 如可分身飾演自己

    回到家中,只感到一片寂靜。

    拿著兩箱行李,告別了住了差不多七年的「愛巢」,有點捨不得、也有點如釋重負的感覺。母親看見我忽然搬回家,驚訝了好一陣子,但甚麼也沒問,逕自把我原本的房間打掃好,著我好好休息。我當然也沒有說甚麼。

    我望著鏡子裡的自己,想起了剛剛跟他最後的一個擁抱。那種感覺絲毫不像戀人的擁抱,反倒像好朋友之間的擁抱。也許,這就像一個故事終於在最後一句的後面加上了句號吧。

    我把綁馬尾的髮圈拿開,及肩的長髮中間多了一條髮圈形成的淺痕。我撥著長髮,想起了那個傻瓜老是盯著我馬尾看的模樣,不其然笑了出來。是啊,不是因為你喜歡,我也不會老是綁馬尾。

    中學的時候,基於反叛期的不平衡心態,所有的女生都很厭惡必須綁馬尾上學的不成文校規,於是大家往往都在踏入校門前才隨意的綁一綁,放學後馬上放下長髮。那時候,長直髮是潮流,只要班中有著一個短髮女孩也會被視為同性戀。這大概是女校的古怪文化吧。

    而我,就是那個老是被看成是同性戀的短髮女孩。

    那些年,我只喜歡看書,不喜歡跟其他女孩談是非,也不喜歡在周末出動逛街購物。在長輩眼中,我是個絕頂的乖女孩;可是在同學眼中,我只是個獨孤精。當然,我從不介意別人怎樣看我,因為我只是在做好自己。

    直到中七那年,我開始改變了。有時人生很奇妙,多年來從來沒想過去做的念頭,總會突然出現在腦海裡,然後一股腦兒付諸實行。就在那個等待放榜的漫長暑假,我開始留長頭髮、穿裙子、高跟鞋,變得跟同學一樣做一些正常女孩子都會做的事情-也就在那年,我認識了他。

    很老套也必須說的是,緣份的確往往突然來襲而毫無先兆。那一天,我第一次參與朋友的生日派對,他是那位壽星妹的暑期工同事,他不算帥、也不算醜,但言談間卻有一種很吸引我的感覺-也許,這就叫做初戀的感覺。

    像是順理成章地,我們在一起了。沒有浪漫的示愛、也沒有靦腆的表白,就像電視劇一樣他第二次跟我約會時牽起了我的手,我們便在一起了。

    有時候,人成長到了一定的程度,便會認清自己的真面目。

    在他身上,我看到了自己一直都不發覺的事。我發覺,我的真正興趣不是一個人閱讀那些無無聊聊的書籍;我更喜歡聊天,喜歡有人跟我談天說地談理想、喜歡有人說笑話哄我開懷大笑、喜歡有人說甜言蜜語把我從低落中扶起。那個傻瓜,真的很懂得照顧我。

    也許是初戀的緣由,我們剛剛開始的時候,我總是覺得有點兒不對勁。他的手很大,我牽著他的時候覺得他的手很暖、很有安全感,但慢慢地,我開始覺得有點沉重,我很想緊緊牽著他,但我更想讓他牽著我;我很想望著他的樣子,但我卻不敢正面看著他,卻很喜歡被他望著。

    跟他在一起,我真的覺得很幸福很幸福,但不自在的感覺也越來越重。那感覺大概就像剛吃下一塊期待很久的巧克力,吃下去以後卻忽然感到並沒有想像中的好吃一樣。

    我總是看著他牽我的手,望著他的背影,感受著那從未感受過的幸福。我想一直依賴這個大我四年的大男孩,那怕我還只是一個甚麼都不懂的小妹妹。

    至於那不自在的感覺,在放榜那天突然煙消雲散。那天他特意請了假,在校門外等消息。結果我的成績比預期好,幾乎肯定能讀我喜歡的學科。在我踏出校門的一刻,我幾乎是馬上衝過去抱著他,然後我覺得那不自在不見了。原來我的不自在,是源自於我對這段感情的不熟悉。然而,我拿到成績的那一剎那,我發現我已經把我的所有愛意全盤傾倒在他身上。我很想告訴他,我終於成功達到我的目標了;我很想告訴他,我很想他做第一個分享我喜悅的人;我很想告訴他,我想將我的一切幸福全都交託給你。

    沒有了不自在,我覺得自己的人生已經毫無疑問屬於這個大傻瓜。我願意為他付出我的所有,偶爾我們會吵嘴、會爭吵,但總是很快很自然地和好如初,每一次的爭吵彷彿都令我們的感情加深了一點點。

    相戀第四年,在我大學畢業的那一年,我們同居了。

    他早已財政獨立,一個人住在新界。因為我的工作地區也在新界,像是順理成章地,我們提早過著新婚生活。家人沒有反對,畢竟他們對這大傻瓜頗有好感,我也早就告訴他們我已視他為結婚對象。

    也許我早就知道,我們的愛情是必須經過很多很多的考驗。同居,不止是測試能否長久相處,也是在測試能否互相遷就。畢竟共同生活的細節想必比平日見面看來更多。

    頭一年理所當然的蜜月期,我們總是不分你我,就像早就習慣了一樣。那一年,是我人生中最幸福的一年。我總是喜歡躺在他的懷裡,牽著他的大手一起看電視、一起笑、一起感動;我總是喜歡親手煮晚飯給他吃,他總是吃得很滋味、也總是在逗我說我是最好的妻子;我總是定期給他買一些小禮物,看他傻傻的笑著,我知道他很感動、也很高興,我最喜歡看他那個模樣。

    我真的很喜歡聽他說話、很喜歡聽他分享工作的見聞,我也很喜歡把我心中的一切全都告訴他。我們總是聊得很開心,即使聊到三更半夜也很高興。

    然而,慚慚地,我又再開始感受到那種不自在。同居的第二年,我開始喜歡靜下來的生活。我仍然很喜歡倚賴他,仍然很喜歡聽他說話,仍然很喜歡他、很愛他,但我想靜靜地觀察他的一舉一動,多於一起聊天。慢慢地,他也變得不想說話,彼此在靜默中吃飯、看電視。我覺得他有點不快樂,但我卻很喜歡這樣的生活模式。也許是因為我喜歡閱讀,順理成章喜歡靜靜的環境,忽然想回復一點點真我。能夠跟他在一起,我從來都不感到寂寞,只要他在我身邊我已經很滿足。

    但他不同。他總是喜歡一起大笑、一起聊天說笑,他很喜歡熱鬧,很喜歡說話,很喜歡感染我。每次用笑話逗得我哈哈大笑時,他也會笑得很滿足;每次故意口甜舌滑稱讚我的時候,他的眼神便會變得很佻皮,像個小孩子一樣。而當我不說話的時候,他看起來便會很失落。

    我不是不喜歡他的健談,但我更希望我們能夠用心去了解對方,而不是用嘴巴。

    相愛六年,他做了一件相戀以來最有心思的事,他偷偷在我們第一次約會的餐廳訂了桌子,慶祝我們的初約會周年紀念。那天,我真的很高興。六年前的那天,我們在這餐廳吃的是自助餐,食物很好吃、跟他第一次約會很開心,但人來人往的餐廳裡,我幾乎必須用喊的才能跟他說上半句話。然而這一天,這餐廳變成了很有情調、也很安靜的高級餐廳。我忽然覺得他很了解我,在這暗暗的環境裡,我靜靜地望著他的臉,覺得這傻瓜總算懂得了解我的想法。

    然後,在我們最後的九個月裡,我發現了這一切一切好像變成了一場夢。他變得更加沉默寡言,變得有點陌生。我問他為什麼不說話,他說沒有甚麼好聊的。我以為他生我的氣了,他說沒有。我問他是否還喜歡我,他誠懇地說是。我相信他沒有對我說謊,但我那種幸福的感覺跟不自在的感覺一併消失了,換來的是奇怪的陌生感。眼前的這個男人,仍然是我很喜歡很喜歡的一個大傻瓜,但喜歡他的感覺卻隱隱約約有點不一樣了。

    反覆想了很多天,我望著他的臉,告訴他:「不如我們分手吧。」我覺得感覺這回事是很奇妙,不同了就是不同了,我覺得我們沒有辦法再在這種氣氛下一直相處下去,也覺得我們不能一直不聊天。我望著他的眼睛,我知道他想的東西和我想的一樣:我們的故事,是時候寫上句號了。於是他笑了笑,說了一句:「祝你幸福。」

    我呆了一呆,過去六年零九個月的相處畫面忽然一股腦兒湧上來,我們對望了很久,同時笑著說了句「謝謝」,然後哈哈大笑。我想要的默契,竟然在最後一剎那才出現。

    當我坐上的士的一剎那,我忽然驚訝自己居然沒有流過半滴眼淚,連想哭的慾望都沒有。這一刻我了解到,我為這段感情投入了愛,但同時,我卻無法改變自己一直以來的個性。我覺得這六年多過得很愜意,雖然最後分開了,但我沒有後悔過,因為我真的過了一段很快樂也很幸福的日子。或許,愛情的真正目的,是令我了解到我真正想要的幸福。我的愛情,雖然最後只剩下一句「謝謝」,但我真的由衷地感到圓滿。

    但願,他也可以得到他想要的幸福。

    https://www.facebook.com/notes/chunistry/%E6%AF%8F%E6%AC%A1%E6%88%91%E6%9C%9B%E7%9C%9F%E4%BD%A0/302485836482442

  • 每次我望真你 #1

    Track #1 幻象似的愛情

    相戀七年,女朋友終於跟我分手了。這次很淡然、很平靜,就這樣過不了七年的關口,還是分開了。

    到頭來,還真像是一場夢。

    七年前的那一晚,我跟她在朋友派對認識,不足三個月便開始約會,不久便一起了。呃,說起來,我們只拍了六年零九個月,連七年也不到。

    她比我小四年。那年,她十八歲。就像很多老掉牙的愛情故事一樣,她是個很乖的小女孩、品學兼優、又「剛剛好」初相識那天第一次參與朋友派對...總之,出身自女校的她那時純真得像個八歲小妹妹,有夠老套的開始。

    怎樣也好,近七年情完結了,我的心裡卻沒有很重的空虛感或是失落。反之,我感到自己的人生像是充實了那麼一點點。有人說,愛情的目的,是令人麻木、令人改變、令人失去自我;但我切實感覺到的,是愛情令我看清楚了自己。

    說來也慚愧,這位女孩是我身為人類第廿二個年頭才得到的第一個女朋友,俗稱初戀。她也是。兩個未曾戀愛的人走在一起,從很多方面都是從零開始、一直從熱戀期走到穩定期、再走到同居期、冷淡期,最後淡然地目送著她拿著行李登上的士,像是送別一個很重很重的包袱。

    愛情啊,還真是令人苦惱的東西。

    我從少就在當專欄作家的父親處得到了不少看書的機會,每當我看到那些歌頌愛情多麼複雜、混亂、難堪的書藉,總會有點嘔吐感,心裡想著為什麼這些作家總是要用同一種調子寫同一類的故事?不是悲春傷秋的苦戀無疾而終,就是妒火中燒的爭女大作戰-總括而言,愛情作家要嘛將愛情歌功頌德得像是人生必須品、要嘛就充滿怨恨地將愛情的遊戲踏到地底最深處,再加上緣份的煽風點火,便成了洋洋幾千萬字的愛情小說。然而我永遠質疑,這些小說家真的有這麼多的愛情經驗嗎?

    當然,在我的初戀以前我也試過暗戀、苦戀;在初戀以後也知道部分愛情小說所言非虛,愛情的確有著很多陷阱...

    扯遠了。

    說回那天中午,她第八百六十七次跟我說分手的那個表情,我到現在還記得很清楚。從前的她說分手的時候眼神很堅定、語氣也很堅定,卻每次都隱隱流露出「你要哄我」的表情。但那天的她,眼裡沒有堅定、語氣沒有堅定,換來的是淡然的一句:「不如我們分手吧。」我也淡然,也沒有問為什麼,卻由衷地說了一句:「祝你幸福。」

    然後她呆呆望著我,我也望了她很久,彼此微笑了一下,竟然同時說了句「謝謝」。這一次,大概是我倆相愛六年零九個月以來最後的一次開懷大笑。大概沒有人像我們分手得這樣的自然、這麼的淡然。在她收拾行李的時候,發現了我們之間這麼久以來寫過的幾百封情信,她興致盎然地跟我一起細讀,突然發現這些年來的我們是一起過得如何的童真。

    到了最後,我還是忍不住送她最後的一個擁抱,聽著她在我耳邊說多謝。沒有一滴眼淚,感覺像是跟一位很要好很要好的朋友道別。

    那次的手一揮,使我想起了這六年以來發生過的事。

    我想起了我第一次跟她約會,她把長長的直髮束起了,綁了一個很簡單的髮圈;那時的她真的很有吸引力,讓我看了很久很久,害得她以為有頭皮讓我看見了。那天起,我愛上了她綁馬尾的樣子,她也樂得常常買不同的髮圈來配襯。她不知道,像我這樣一個男校出身的笨蛋,從來沒有機會仔細看清楚女孩綁馬尾的模樣,但這第一次卻令我變成、又或者是發現自己居然是個馬尾控。

    我想起了相戀第二年的情人節,她在我不知情之下親自造了一盒巧克力給我,那天我真的很感動。吃的時候居然感動得掉眼淚,我從來也未曾試過那種感覺。此後,我很喜歡她每一次親手造給我的東西,這也是我把那些情信都收起來的原因。我從來都不覺得自己是一個感性的人,直至她的出現,好像讓我那裝著一堆理性數字的腦袋融化了那麼一點點。我總是很喜歡那種被著緊、被關懷的感覺。這不叫做軟弱,這是愛情裡男女互換角色的相處之道。

    我想起了我第三次跟她一起過情人節時吵的架。曾經我目睹過我的父母吵架,那天就像天崩地裂一樣,兩人不顧我只有八歲的小小年紀在我的眼前大吵大鬧起來,兩人吵得面紅耳赤,最後互不瞅睬了好幾星期。最後他們雖然在毫無預兆之下和好如初了,但小小的我還是立志長大後一定不可以讓吵架延續多過一天。於是,在那年的聖誕節,我倆因為一次雞毛蒜皮的事而起了爭執,竟然在女人購物天堂旺角中心吵了起來。那天,我發現一直自以為不再流淚的我缺隄了。就在旺角中心裡,內衣檔跟精品店的中間。那天的我整天都低著頭,但到了最後,我沒有讓她就這樣跑掉,總算把她哄了回來。說過了眼睛不能沒眼淚,原來是真的。人類之所以有淚腺,是因為希望在你必須哭的時候哭,而不是把裡頭的眼淚儲備起來。

    我想起了相戀的第四年,我們同居了。這一年開始,我們真真正正開始了像新婚夫妻的生活-正確來說,是在測試我們能否在相愛之餘還能相處。這一年,一切也很順利。也許,能夠朝夕相對是一種幸福:愛情,有時可以很簡單。我們不用奢侈地外出吃飯,在家中吃個家常便飯已經很滿足;我們不用經常出外看電影,在家中摟著看電視也很幸福快樂;我們不用隔著電話說著綿綿情話一起睡著,在家中擁抱著入睡比千言萬語更易入眠。我開始懂得處理家務、懂得煮飯、懂得打理好房間,從前覺得很麻煩的事,現在卻覺得做這些麻煩事很有成功感,然後發現自己其實甚麼也做得來,分野在於肯不肯去做。

    我想起了我們在家中的第五次一言不發的晚飯。也許是習慣了說太多話,同居了五百多天,說的話似乎越來越少變化,吃的飯彷彿變得淡然無味。看肥皂劇的時候,我望著她笑得很開懷的樣子,突然覺得一旦將來結婚了也是這樣怎麼辦?再也沒有可以談一整個晚上的話題、再也沒有為了遷就對方而努力做的改變,只是每天下班回來,吃一頓淡然無味的晚飯、說一兩句工作的無聊瑣事、為了一套劇情無聊的肥皂劇乾笑一小時,然後睡覺、睡醒、上班、下班...生活再次重複,想起了這樣的日子,不禁覺得有點可怕。那一夜,她仍然笑得很開懷,但我卻笑不起來。我怕我無法帶給她幸福。每次吵架的時候,我總會跟自己說,會過去的,我們一定會好起來的。然後很快很快,我們又會愛得更深;然而這一次,我卻無法這樣想。我變得悲觀了,或許說,我無法再裝作很樂觀了。

    我想起了我們相愛六年的那一頓晚餐。為了隆重其事,我提早一個月在我們第一次一起吃飯的餐廳裡訂了位子。六年前的那天,我剛好得到兩張這餐廳的自助餐券,便鼓起勇氣請她出來吃飯;今天,我帶著已經是我同居女友的她來到這餐廳,感覺很溫馨、卻也很奇怪;這夜沒有自助餐,只有故意把燈光調暗裝情調的高級晚餐。我難以置信地看著這氣氛完全不同的餐廳,開始感覺到很不協調。不單是因為這裡沒有當年的氣氛,也因為我發現自己從來都不懂浪漫、不懂得如何在不同的氣氛做不同的事。那一夜,雖然她仍然是笑瞇瞇的看了我老半天,我卻因為那氣氛而渾身不自在。也許女人都愛浪漫,她看見我這種笨蛋突然懂得浪漫也許有那麼一點點安慰。

    然而,我卻開始不懂了。

    從那天開始,這九個月來我們的對話越來越少;下班以後的吃飯和看電視只是例行工事,睡覺才是真真正正的目的。一覺睡醒,彷彿一切都沒有開始過。直至我用力揮著手,跟那陌生的的士車牌說再見的那一剎那。

    六年零九個月。說長不長,說短不短,就像一場夢。我不知道這到底是一場好夢還是惡夢,但在這南柯一夢裡,我彷彿把自己的輪廓看得更加清楚、也把自己一直忽略的很多事情一次過理清。

    然而,到了最後,我始終想不清楚,到底我自以為是的「真面目」,是否就是愛情已逼使我改變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