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February 2012

  • 這是一篇跟風的Entry-我開了FB 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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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前在我的個人Facebook跟著名網絡作家謝天下陳生聊了一下關於寫作平台的事,結論是現在大勢所趨,很多人看文章看小說都選擇在Facebook上觀看,於是Xanga沒落了、其他網誌也不好過。

    有見及此,陳生老早就開設了一個Facebook Page,反應不俗;謝天下最近也終於開設了(連結)。雖然相比起這兩位神級寫手,我只是一個凡人,但我也在Facebook開了一個專頁,將會同步更新這邊的文章,也計劃重寫部分舊文章。

    下面是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pages/chunistry/299456900118669

    希望還有緣看到這篇Entry的朋友支持!謝謝!

  • 每次我望真你 #2

    Track #1 幻象似的愛情
    Track #2 如可分身飾演自己

    回到家中,只感到一片寂靜。

    拿著兩箱行李,告別了住了差不多七年的「愛巢」,有點捨不得、也有點如釋重負的感覺。母親看見我忽然搬回家,驚訝了好一陣子,但甚麼也沒問,逕自把我原本的房間打掃好,著我好好休息。我當然也沒有說甚麼。

    我望著鏡子裡的自己,想起了剛剛跟他最後的一個擁抱。那種感覺絲毫不像戀人的擁抱,反倒像好朋友之間的擁抱。也許,這就像一個故事終於在最後一句的後面加上了句號吧。

    我把綁馬尾的髮圈拿開,及肩的長髮中間多了一條髮圈形成的淺痕。我撥著長髮,想起了那個傻瓜老是盯著我馬尾看的模樣,不其然笑了出來。是啊,不是因為你喜歡,我也不會老是綁馬尾。

    中學的時候,基於反叛期的不平衡心態,所有的女生都很厭惡必須綁馬尾上學的不成文校規,於是大家往往都在踏入校門前才隨意的綁一綁,放學後馬上放下長髮。那時候,長直髮是潮流,只要班中有著一個短髮女孩也會被視為同性戀。這大概是女校的古怪文化吧。

    而我,就是那個老是被看成是同性戀的短髮女孩。

    那些年,我只喜歡看書,不喜歡跟其他女孩談是非,也不喜歡在周末出動逛街購物。在長輩眼中,我是個絕頂的乖女孩;可是在同學眼中,我只是個獨孤精。當然,我從不介意別人怎樣看我,因為我只是在做好自己。

    直到中七那年,我開始改變了。有時人生很奇妙,多年來從來沒想過去做的念頭,總會突然出現在腦海裡,然後一股腦兒付諸實行。就在那個等待放榜的漫長暑假,我開始留長頭髮、穿裙子、高跟鞋,變得跟同學一樣做一些正常女孩子都會做的事情-也就在那年,我認識了他。

    很老套也必須說的是,緣份的確往往突然來襲而毫無先兆。那一天,我第一次參與朋友的生日派對,他是那位壽星妹的暑期工同事,他不算帥、也不算醜,但言談間卻有一種很吸引我的感覺-也許,這就叫做初戀的感覺。

    像是順理成章地,我們在一起了。沒有浪漫的示愛、也沒有靦腆的表白,就像電視劇一樣他第二次跟我約會時牽起了我的手,我們便在一起了。

    有時候,人成長到了一定的程度,便會認清自己的真面目。

    在他身上,我看到了自己一直都不發覺的事。我發覺,我的真正興趣不是一個人閱讀那些無無聊聊的書籍;我更喜歡聊天,喜歡有人跟我談天說地談理想、喜歡有人說笑話哄我開懷大笑、喜歡有人說甜言蜜語把我從低落中扶起。那個傻瓜,真的很懂得照顧我。

    也許是初戀的緣由,我們剛剛開始的時候,我總是覺得有點兒不對勁。他的手很大,我牽著他的時候覺得他的手很暖、很有安全感,但慢慢地,我開始覺得有點沉重,我很想緊緊牽著他,但我更想讓他牽著我;我很想望著他的樣子,但我卻不敢正面看著他,卻很喜歡被他望著。

    跟他在一起,我真的覺得很幸福很幸福,但不自在的感覺也越來越重。那感覺大概就像剛吃下一塊期待很久的巧克力,吃下去以後卻忽然感到並沒有想像中的好吃一樣。

    我總是看著他牽我的手,望著他的背影,感受著那從未感受過的幸福。我想一直依賴這個大我四年的大男孩,那怕我還只是一個甚麼都不懂的小妹妹。

    至於那不自在的感覺,在放榜那天突然煙消雲散。那天他特意請了假,在校門外等消息。結果我的成績比預期好,幾乎肯定能讀我喜歡的學科。在我踏出校門的一刻,我幾乎是馬上衝過去抱著他,然後我覺得那不自在不見了。原來我的不自在,是源自於我對這段感情的不熟悉。然而,我拿到成績的那一剎那,我發現我已經把我的所有愛意全盤傾倒在他身上。我很想告訴他,我終於成功達到我的目標了;我很想告訴他,我很想他做第一個分享我喜悅的人;我很想告訴他,我想將我的一切幸福全都交託給你。

    沒有了不自在,我覺得自己的人生已經毫無疑問屬於這個大傻瓜。我願意為他付出我的所有,偶爾我們會吵嘴、會爭吵,但總是很快很自然地和好如初,每一次的爭吵彷彿都令我們的感情加深了一點點。

    相戀第四年,在我大學畢業的那一年,我們同居了。

    他早已財政獨立,一個人住在新界。因為我的工作地區也在新界,像是順理成章地,我們提早過著新婚生活。家人沒有反對,畢竟他們對這大傻瓜頗有好感,我也早就告訴他們我已視他為結婚對象。

    也許我早就知道,我們的愛情是必須經過很多很多的考驗。同居,不止是測試能否長久相處,也是在測試能否互相遷就。畢竟共同生活的細節想必比平日見面看來更多。

    頭一年理所當然的蜜月期,我們總是不分你我,就像早就習慣了一樣。那一年,是我人生中最幸福的一年。我總是喜歡躺在他的懷裡,牽著他的大手一起看電視、一起笑、一起感動;我總是喜歡親手煮晚飯給他吃,他總是吃得很滋味、也總是在逗我說我是最好的妻子;我總是定期給他買一些小禮物,看他傻傻的笑著,我知道他很感動、也很高興,我最喜歡看他那個模樣。

    我真的很喜歡聽他說話、很喜歡聽他分享工作的見聞,我也很喜歡把我心中的一切全都告訴他。我們總是聊得很開心,即使聊到三更半夜也很高興。

    然而,慚慚地,我又再開始感受到那種不自在。同居的第二年,我開始喜歡靜下來的生活。我仍然很喜歡倚賴他,仍然很喜歡聽他說話,仍然很喜歡他、很愛他,但我想靜靜地觀察他的一舉一動,多於一起聊天。慢慢地,他也變得不想說話,彼此在靜默中吃飯、看電視。我覺得他有點不快樂,但我卻很喜歡這樣的生活模式。也許是因為我喜歡閱讀,順理成章喜歡靜靜的環境,忽然想回復一點點真我。能夠跟他在一起,我從來都不感到寂寞,只要他在我身邊我已經很滿足。

    但他不同。他總是喜歡一起大笑、一起聊天說笑,他很喜歡熱鬧,很喜歡說話,很喜歡感染我。每次用笑話逗得我哈哈大笑時,他也會笑得很滿足;每次故意口甜舌滑稱讚我的時候,他的眼神便會變得很佻皮,像個小孩子一樣。而當我不說話的時候,他看起來便會很失落。

    我不是不喜歡他的健談,但我更希望我們能夠用心去了解對方,而不是用嘴巴。

    相愛六年,他做了一件相戀以來最有心思的事,他偷偷在我們第一次約會的餐廳訂了桌子,慶祝我們的初約會周年紀念。那天,我真的很高興。六年前的那天,我們在這餐廳吃的是自助餐,食物很好吃、跟他第一次約會很開心,但人來人往的餐廳裡,我幾乎必須用喊的才能跟他說上半句話。然而這一天,這餐廳變成了很有情調、也很安靜的高級餐廳。我忽然覺得他很了解我,在這暗暗的環境裡,我靜靜地望著他的臉,覺得這傻瓜總算懂得了解我的想法。

    然後,在我們最後的九個月裡,我發現了這一切一切好像變成了一場夢。他變得更加沉默寡言,變得有點陌生。我問他為什麼不說話,他說沒有甚麼好聊的。我以為他生我的氣了,他說沒有。我問他是否還喜歡我,他誠懇地說是。我相信他沒有對我說謊,但我那種幸福的感覺跟不自在的感覺一併消失了,換來的是奇怪的陌生感。眼前的這個男人,仍然是我很喜歡很喜歡的一個大傻瓜,但喜歡他的感覺卻隱隱約約有點不一樣了。

    反覆想了很多天,我望著他的臉,告訴他:「不如我們分手吧。」我覺得感覺這回事是很奇妙,不同了就是不同了,我覺得我們沒有辦法再在這種氣氛下一直相處下去,也覺得我們不能一直不聊天。我望著他的眼睛,我知道他想的東西和我想的一樣:我們的故事,是時候寫上句號了。於是他笑了笑,說了一句:「祝你幸福。」

    我呆了一呆,過去六年零九個月的相處畫面忽然一股腦兒湧上來,我們對望了很久,同時笑著說了句「謝謝」,然後哈哈大笑。我想要的默契,竟然在最後一剎那才出現。

    當我坐上的士的一剎那,我忽然驚訝自己居然沒有流過半滴眼淚,連想哭的慾望都沒有。這一刻我了解到,我為這段感情投入了愛,但同時,我卻無法改變自己一直以來的個性。我覺得這六年多過得很愜意,雖然最後分開了,但我沒有後悔過,因為我真的過了一段很快樂也很幸福的日子。或許,愛情的真正目的,是令我了解到我真正想要的幸福。我的愛情,雖然最後只剩下一句「謝謝」,但我真的由衷地感到圓滿。

    但願,他也可以得到他想要的幸福。

    https://www.facebook.com/notes/chunistry/%E6%AF%8F%E6%AC%A1%E6%88%91%E6%9C%9B%E7%9C%9F%E4%BD%A0/302485836482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