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21, 2009

  • 有自己特色的文字主義

    上一篇文章說過,我那該死的偏食看書習慣影響著我的沉悶筆風。其實,我有時真的寧願自己看多一點、學多一點,也不太願意隨波逐流、徹徹底底地跟隨某種文字文化。

    現在應該來想一下這個問題。

    最近我一直在思考,我的文字之中到底出了一點甚麼問題。是沒有確實的風格?抑或是內容結構上太過空泛,又或者沒有創意?於是,我開始翻看自己過往寫過的文章。

    結論是,沒有結論。我實在很難從自己寫過的東西中找到自己的風格,就像老師明知道沒有人能了解自己卻偏偏叫你自行說出自己的優點缺點一樣;然而我找到了我寫作的堅持。

    一直都不擅長寫散文,這個我本來就在學習當中,所以永遠說不清楚論點、太過複雜、理據不清等等。也正因為我正在學習中,我的散文應該掛上一個「P」牌,望君多多見諒。

    而故事方面,我也反省不了甚麼,但是我很驚愕地發現我一直都有兩項堅持。

    第一是不模仿台灣文字。我一直覺得台灣的文字實在很古怪,甚麼「靠夭」、「的說」,又或者是甚麼鬼的注音符號,我實在無法跟從。

    這個想法之所以得到確立,是因為我在某些香港人寫的文章裡看到這些字眼,我便感到非常非常的不順眼。好像看過一篇文章,說香港的歌手有的是個人風格,但卻沒有實實在在的去發揮,反而隨波逐流,把自己的獨有才華付之流水。

    寫文章亦如是。沒錯台灣的網絡作家很厲害,我也很愛九把刀,他的意念跟寫作手法很值得我去學習;然而那些本土的台灣文化卻不是我們應該學習的材料,學習也要懂得過濾才行,不然就只會成為一隻隻的複製羊多莉,即使成功也不會長久。再者,打死我也不信台灣文化能把香港文字界推上高峰,他們的成功是因為台灣本土文化抬頭,而不是那些文字美觀好看又有學習性。

    第二個堅持是那些故事無論如何都要有點東西想說。你說我眼紅、羨慕、妒忌也可以,總之我在那些故事裡不會打一堆MSN的對話、亂碼解體甚麼的,我寧願寫得真實寫得有意義寫得有感覺,也不要為了送給別人看而特地好玩一番。不過,我就算說我是對事不對人大概也有人會質疑我這樣說的理由吧,好的沒關係,我真的沒有理由改變那些人對我的看法;但我會覺得自己上星期那篇《最後的話別》寫出了我的感覺,也寫出了我對愛情的觀感跟疑惑;然而這種事卻往往不被欣賞,只因為我不是名作家,而且MSN的對話比較有趣。

    因此,我寫的文章可能在你看來不花巧、不有趣,但至少我說了我想說的事、表達了我想表達的感受。當然,文章背後的意義有時模糊不清,但每一篇文章我都用心去寫、用心去想,而且用心去表達,希望你們明白,這是我,chunistry的文字風格。

    當然,我的風格是甚麼應該是由你們來告訴我的,批評也好、讚賞也好,我會在堅持上面兩大原則之餘,也努力地去改善;更加當然的是,我會看更多更多的書、學習更多更多的寫作技巧,令自己進步的同時,也創造出有自己特色的文字主義。

February 19, 2009

  • 偏食的看書習慣


    最近又開始從圖書館搬石頭回家了。

    曾經有一段時間很愛看書,看得廢寢忘食,在不用上課的日子裡,一定花上一小時泡在圖書館裡,然後借滿六本書,回家好好品味一番。

    然而,大概在中四那年,這個習慣突然之間消失了,無影無蹤。不過,沒有再到圖書館的原因不是因為我太忙、也不是因為我不再喜歡文字、更不是因為甚麼不明所以的事情。真正的原因我本來也不太了解,但最近跟朋友閒聊之間,才發現了我之所以從圖書館裡消失的重要原因──偏食。

    有時做人總難得一想二,大抵我就是這樣的一個人。於是,我發現自己看書很揀飲擇食。

    比方說,我小學時代喜歡看福爾摩斯的推理小說,我就把握機會一次過把華生筆下的書全部抬回家,然後用上一星期的時間將它們完完整整地看完一遍。問題是,當時的我從來都沒有考慮過看其他作家寫的推理小說,於是就花了幾個月時間將全部福爾摩斯的系列看完,然後就得到了一陣空虛感,但卻老是在回味那些出神入化的破案技倆。

    接下來,即使不是柯南道爾筆下的傳奇神探,總之與福爾摩斯扯得上關係的書我也買或借了回來,總之就是中了福爾摩斯的毒,再也容不下別的作者。

    再接下來,有一段時間小學的圖書館裡放滿了不少有關外太空的書,便開始對外星文化有興趣。雖然天文學那些圖片很吸引,但我終究還是喜歡看小說。升上中一時聽說倪匡的衛斯理系列很不錯,於是便感染了衛斯理毒,每天都借衛斯理的書回家日讀夜讀,中二未到便看完了八成衛斯理系列小說。如你所料,從此我只看衛斯理的科幻小說,而已。

    然後,當同輩看金庸古龍的武俠小說看得津津有味,我卻偏看衛斯理科幻小說,幾乎就被視為怪胎了。不過我也沒管那麼多,直到現在我也會告訴你,我從未看過金庸跟古龍的武俠小說。沒有冒犯的意思,但在看書的時候我總是偏食得要命,愛看推理小說、科幻小說便完全受不了那些武打場面跟古代軼事。你可以說我孤陋寡聞,我會大力地向你點頭,我是的;然而我所愛看的,也不代表你會愛看、看得懂,何苦要說我的知識不如你?

    當然,我不是這輩子也只看這兩個作者;但不可否認的是,在看衛斯理系列的時期,我的確只會走到放滿衛斯理書籍的書架找書,壓根兒沒想過參觀其他書架。

    然而,即使當我看畢衛斯理系列,我偏食的習慣始終沒變。一次偶然之下,我拿起了專寫休閒小說的畢華流、以及實驗小說家劉以鬯的書籍,如你所料,我又再次被偏食症影響了。

    總之,在我中四以前,就是努力地看上面幾位作者的小說,其他的,例如赤川次郎及梁科慶記憶所及只看過一本、四大名著只無聊地看過漫畫版、武俠小說一本也未看過、李碧華西西亦舒天航林詠琛君比也只是粗略看過一兩部作品而已。

    現在想回來,我似乎真是一個怪胎,老是挑那些比較偏門的作家的作品來看,而且一看到底,永無遺漏。反而四大名著、金庸、魯迅、巴金,甚至外國的海明威、歐威爾,我實在無甚興趣,只留戀自己偏愛的書籍。

    多年以後的今天,我仍然被偏食症困擾。去年初迷上九把刀,於是一本又一本地買回來,現在家裡一堆刀大的作品,亂成一團。最近經朋友介紹開始看村上春樹,看完《挪威的森林》後借了書中提過的《大亨小傳》,同時又搬了些村上的作品回家。

    不過,以前的我總會在圖書館終端機裡用作者關鍵字找書籍,現在的我總算學會無視電腦,在圖書館四處闖蕩,好歹也借了一些在我而言不知名的作者著作回家。然而我仍然不知道,我會否開始看那些我曾經沒興趣的著作,還是到頭來認識及「喜歡」的作家也只得那幾位?

    對了,暫時來說,我喜愛的那幾位作家,影響我最深的應該是衛斯理跟劉以鬯,我的文字很大程度、甚至絕大部分都是模仿他們的。有機會的話,這兩位作家,尤其是劉以鬯,也是值得各位跟我一同偏食的對象啊。

    偏食的看書習慣,似乎是我寫文章的風格無甚變化的一大原因吧,嗯。

    有好書推介的話,也不妨告訴我啊。

February 17, 2009

February 16, 2009

  • 《瘋》

    馬可的瘋子海

    楔子

    有人說,孤高自傲的人是最寂寞的。

    更有人說,自命不凡的人往往在人聲杳然的時候感到孤單。

    理由其實非常、非常的簡單:因為他們沒有可以發洩自我的機會。某位愛坐巴士的智者說過,這個都市你有壓力,我都有壓力,誰都不能夠挑釁誰。

    不能夠用挑釁別人的攻擊技倆去抒發內心壓力,就唯有自行另找方法。有些人會很消極地睡覺、抹車、清潔、看書、看海、做愛,就這樣把自己的壓力無聲無色地釋放出去。然而,這始終不是唯一的辦法。單單做這些事情並不能有效地根治你的精神壓力,反而當壓抑得太久,皮質醇便會偏高,精神變得更緊張更不安,更甚者,甚至會出現精神問題,如食欲不振、失眠、疑神疑鬼等等等等。

    因此,在這個壓力泛濫的世界裡,最需要的不是金錢、不是時間、不是感情生活、不是情慾生活,而是一個可以令你完全發洩藏在心底裡的精神壓力,讓你能夠盡力地尖叫、盡情地咆哮、盡情地大喊的地方。當然,還有更多跟你有共同背景的人,來讓你的精神壓力找到共鳴,然後得到渴望已久的體諒與關懷,從而抽絲剝繭,把你的壓力完全無限制之下釋放得一乾二淨,直到你重新找回暌違已久的潔淨心靈!

    這裡就是座落環境清幽的海角山上,四面環海、景色怡人的「七號瘋人院」,這裡有著一切完善的解壓設備與環境,讓你的內心得以潔淨澄明。

    來吧,進入無間的瘋人天堂,來為你的人生打開重生的大門!

    相關文章:《瘋》第一章-這個無聊的世界

February 15, 2009

  • 吵架的真正意義


    電影《小親親》裡,吳秋月跟袁正浩第一次分手的原因,是兩人之間再也沒有吵架,靜靜地吃飯、靜靜地逛街、靜靜地看電影。最後,靜靜地互不聯絡,然後分開。

    這個故事實在很有意思。

    有時候,看見家中兩老結婚廿五載,眼下所見兩人多年來吵架的次數少之又少,真是感到羨慕、甚至妒忌了起來。

    有人說過,一對情侶相處,最可怕的不是煩擾的吵架,而是空虛的沉默。是的,我相信,愛情的真諦很深奧、很難明白;但愛情的道路總難平坦,總會有許多風風雨雨、人為騷擾、路障等等等等,當這些障礙物突然全部都消失了以後,便會感受了靜默的可怕與恐懼,然後再也很難走下去。

    有太多的時候,愛情像是跨欄,開跑了便不能大意把欄撞倒、更不能像劉翔一樣出師未捷身先死,否則終點到不了,反有可能被人趕過,成為自己頭上的一把刀。

    因此要跨欄跨得好最大的困難不是跑得慢、不夠快、無速度,而是要面對一個個欄的高度與位置。

    這種欄,叫做吵架。

    愛情的道路上沒有規則,只有經驗之談。因此欄的高度永遠都不會一致。離奇的是,愛之跨欄賽永遠看不到終點,你卻知道這必定是一段長距跑。

    在剛開始的數百米以內,欄的高度仍然尚可接受,只要輕輕一跨,一束玫瑰從背後亮出便過一關。又或者,用蜜餞似的嘴巴俘虜對手,把機會留給自己,轉過頭欄就消失不見了。

    然而,當越走越遠,了解到了道路基本守則以及跑道資訊,欄卻一個接一個的增高。這時要看的,再也不是送禮或口甜舌滑所能夠解決的小兒科了;這時候要看的,是你對跨欄運動的熱誠、以及雙腳的靈活度。當然,之前的招數也應該照做不誤,總不能排除任何方法的吧。

    面對著一個比一個高的欄,最重要的是保持著戰意。抱持著遇強越強的戰意,跨過重重的難關,然後到達海枯石爛的終極理想。

    相反,沒有戰意是最可怕的事情。當跨過一個又一個欄之後,突然不小心就絆倒了,這時如果沒有繼續走下去的戰意,爬不起來,讓對手追過,甚至被迫退出比賽,把之前的努力全部付諸流水,你便輸了。

    我相信,當劉翔、羅伯斯一向面對的跑道突然失去了那幾個欄,他們大抵也很難跑出像保特、基爾的百米跑成績吧?

    越直接的路途越快完結,就像平淡似水的愛情,似乎往往都很難長久。當然也有所例外,然而吵架往往是磨練感情的大好機會,通過了就如衝破少林寺的木人巷與十八銅人陣,富有成功感之餘,也令自己的實力更進一步。

    因此,愛情的跑道上有吵架的欄杆幾乎是必然的,一步一步跨過去,跌倒的時候也要努力爬起來去克服。我相信,只要有這種精神,你的愛情路一定比誰都要好走。

February 14, 2009

  • 每天都是情人節


    有人說:「只要有心的話,每一天都是情人節。」

    荒謬。

    忘了在甚麼時候看過哪本雜誌對哪位明星的哪次專訪,該明星被問到工作有沒有甚麼特別事時,他說:「每一天都過得很特別,所以沒有哪一天特別難忘,真的。」

    然後,那位訪問的記者跟我都想到了同一回事──每天都特別的日子,還算是特別嗎?

    毫無疑問。當一個正常的人跌落瘋子堆裡頭,最正常的人馬上就得變成不正常了,這是否多餘的事情?

    特別的日子當然做特別的事。因此──

    生日的時候要送禮物,而不是每天都像是新生的日子所以不用送禮物。

    拍拖一周年的時候要給伴侶驚喜,而不是每天都可以是紀念日而不必有甚麼表示。

    聖誕節的時候要吃聖誕大餐,而不是因為火雞很容易買得到便不用特別去吃。

    同樣,因為二月十四日是命中注定送給情人的禮物,所以就算這一天不是甚麼跟你有關的日子、與你們開始的時候不一樣,又或者覺得這一天的意義根本就只是代表著二月中旬的到來,但只要你有情人,你就會變成了節目的奴隸,做應該做的慶祝事情。

    因為這是屬於所有情人的唯一一次偉大的共同節日,就算每天過得開開心心、幸福非常,但叫做情人節的永遠就只有西曆二月十四日。

    因此,別再說甚麼每一天都是情人節而不用慶祝了,這個本意是逃避慶祝的藉口不單會令你的伴侶對你反感,甚至還會得罪所有為情人節而勞心勞力的有情人啊。

    最後,祝大家有情人終成眷屬!


    送上舊文章一篇,生日

    雖然名字叫生日,但不妨用Microsoft Word 把所有「生日」替代成「情人節」吧,看到最後的感受應該也會相同的吧。

    嗯,看過的朋友別噓我,謝謝。

February 12, 2009

  • 《最後的話別》


    「有時候,我實在不太了解甚麼是愛。」她用飲管跟膠匙用力捅著杯底的檸檬。

    「是嗎?我也不太明白,大概愛是不能被了解的吧。」他笑了笑,望著她。

    她喝了一口。很酸,真的很酸,但她面不改容,一杯到底地喝盡。

    她不能輸。尤其是面對著這樣的一個男人。

    「我不相信愛情。」他說。這句說話明明不應該出自男人的口中,但他畢竟還是說了。

    她抬起了頭,用清澈的眼睛望著他。

    「兩年前我愛上了一個女孩。她對我很好,我也很愛她。她是我的初戀,我相信,到目前為止她仍然是我最愛的人。」他仍然保持著微笑,有感情得像個沒有感情的玩偶。

    「是嗎?」她苦笑,類似的經歷她也有過。

    「但我不相信這樣的愛能夠長久。」他說。

    「為什麼呢?」她靜靜地說。

    「因為我知道,她一點都不愛我。」他的笑容始終沒變。

    明明這個世界從來都沒有對等的愛,只有能夠平衡於天秤上面的愛。

    縱使重量能夠相似,但永遠有差別。

    可是,始終有人把戀愛失敗歸咎於一方付出不夠的愛。

    為什麼?為什麼?

    她心想。

    「你真的知道自己愛她嗎?」她的左手拿著膠匙攪動著杯底。

    「是的,我知道。我比愛自己還要愛她。」他把雙手合起來,放在桌上。

    「沒有人知道甚麼是愛。」她頓了頓,「所以沒有人明白愛上別人的感覺跟愛自己有甚麼不同。」

    他語塞。

    她手上的膠匙停止了轉動,眼睛卻盯著他。

    愛情很可怕。

    沒有人不需要愛情。除非欺騙自己。

    愛情可怕的地方在於,明明每個人都需要它,但卻沒有人了解它。

    大概是因為,了解愛情比起了解任何東西都要困難。

    所以沒有人願意去了解愛情,而不是因為愛情不能被了解。

    「可怕的愛情。」她突然喃喃自語。

    他的臉上失去了笑容,變成了沉靜。

    「也許愛情像一條斜坡,甜蜜的盲目向前過後,便會遇到緩衝地帶,讓甜蜜喘一口氣,看清楚有沒有走錯了路。」她的眼睛變得很深邃。

    「是嗎?」他回應,聲音變得很沙啞。

    「愛情盲目。在緩衝點前面的,卻是海市蜃樓,逼真得很。」她又開始了攪動杯底。

    當一個輕微的謊言被揭穿,掩飾就像骨牌一般逐一倒下,最後平放在地上的,是一個又一個的戰俘。

    藉口、謊言、掩飾,通通都成了被俘虜的仇恨。

    「被欺騙的感覺真的很難受。」她說。

    「......」他啞然。

    「兩年的第一次戀愛,本來應該是甜蜜的快樂。」她說。

    「......」他啞然。

    「但卻變成了欺騙的舞台。」她嘆氣。

    「......」他凝望著眼前的女人,已經沒法子再說出任何一句話。

    虛掩的門,被彈弓阻撓,永遠再也關不上。

    除非拿著螺絲,把彈弓拿走,然後門再次關上,扭上門把,上鎖。

    然後,再也沒有人能夠進入它的心坎裡。

    「愛情沒有相對論。」她說,「但我愛你的程度,不會比你愛我低。」

    「......」他無話可說。

    「不過,大概比你對她的愛低。」她又嘆了一口氣。

    杯底的檸檬已經支離破碎了,就像他們的愛。

    她拿起桌面上的帳單,俓自走向付款處。

    走出虛掩的門,她輕輕地把它關上。

    望著門外的陽光,她的淚已經被蒸發得一乾二淨。

February 10, 2009

  • 《你說有個女孩》


    你說有個女孩,很美。美得像個天使、像個女神,出淤泥而不染,很溫柔、善良、有愛心,簡直是在黑色泥沼中突然冒出來的紅色鮮花,惹人憐惜,也更惹人憐憫。

    是嗎?你認識了她多久?

    兩天。就只有兩天,她真是一個很好的女孩。只可惜......

    可惜甚麼呢?

    可惜她實在太好了,好得有點寂寞、有點空虛、有點孤單。她的存在彷彿就是注定要孤獨的,雖然是多麼的可愛、那麼的惹人痛惜,但距離卻總是很遙遠,像是站在比飛鵝山跟太平山更高更遠的地方,而我站在尖沙嘴,只能向她遠遠眺望,遠觀而不能褻玩。

    你喜歡她嗎?

    喜歡,真的,非常的喜歡。如果她此刻在我的身邊,我會好好的痛錫她、愛她、一生一世都保護她,直到永遠,也直到海枯石爛、天荒地老。雖然陳腔濫調,但我說的每一句都是真心話。

    加油!你鼓起勇氣,一定可以成功的!

    真的嗎?可是我沒有信心,我感到很自卑,我很想讓她知道我,但我很怕......很怕自己沒有這樣的條件、能力,沒有勇氣、沒有信心,你知道的,我一直都是這樣的人。

    不對,我認識中的你是很堅強、很自信、很有男子氣慨的,你一定能行的,加油!

    真的嗎?

    真的!去吧,找到你的愛,開口跟她表白吧,你會成功的!

    謝謝!那麼我走了!

    ※※※

    望著你離去的身影,我把手指間的煙放在嘴裡,然後慢慢呼出一口煙。

    煙霧彌漫,我心裡仍在莞爾,你的對象為何不是我,而是那個遠遠的她。

    也許你不會知道,我多麼的想你說的女孩是我。可惜......

    你說有個女孩,那個女孩卻不是我。

February 8, 2009

  • 化敵為友


    一直都覺得有句說話很可怕,也就是「冤家宜解不宜結」。不過,雖然明知道這是個可怕的真理,但冤家卻仍然一籮一籮地跟我結上了一個死結,卻又沒有人教導我如何去「解」這種結。

    我想,大概跟心理學上「斯德哥爾摩症候群」(Stockholm Syndrome)有點相似。「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是指犯罪的被害人對於施害者產生微妙的情感,甚至把自己的身份忘卻,反過來幫助施害者脫罪。當然,以罪 犯跟受害者的關係來比喻敵人與敵人之間是有點不貼切,但要化敵為友,也可以反過來使敵人患上這種病症,然後奸笑。

    患上「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有以下四種特徵:

    1. 人質必須有真正感到綁匪(加害者)威脅到自己的存活。
    2. 在遭挾持過程中,人質必須體認出綁匪(加害者)可能略施小惠的舉動。
    3. 除了綁匪的單一看法之外,人質必須與所有其他觀點隔離(通常得不到外界的訊息)。
    4. 人質必須相信,要脫逃是不可能的。

    套用一下理論,反過來對於敵人,我們應該:

    1. 令敵人感受到對方對自己地位的威脅。
    2. 在威脅對手的同時,偶爾做出表面像是在挽回敵人好感的舉動。
    3. 把敵人身邊的親信盡量招攬,然後為對方造成孤立的局面。
    4. 敵人必須相信,要戰勝自己是沒有可能的。

    覺得很難嗎?其實也不,只要你能弱點進攻,一步一步來,總有成功的可能。廢話?嗯,對敵人仁慈等於對自己殘忍,當你遇見了敵人時,你自然就能了解得到箇中的要領,以上也只是一個大概的步驟而已。

    做到以上四點以後,你的敵人就會經歷四個過程。

    1. 恐懼:當敵人發現與身邊的好友之間突然出現了一種詭異的氣氛,便會有所恐懼,開始懷疑自己的價值,以往的氣焰也減退了不少。
    2. 害怕:壟罩在被威脅的情況裡,害怕自己的地位失去價值。
    3. 同情:面對著你偶爾伸出的友誼之手,感到原來你對自己也有和好的意圖,又開始自我膨脹,再次相信自己的能力,轉而同情你。
    4. 幫助:你施展的恩惠他有眼所見,而且你的友誼之手證明了你的人還不至於那麼壞,總要對之前的恩惠負責,便會更刻意地幫助你,讓你跟自己的恩怨打個平手。

    當你突然發現你的敵人突然對你好了起來,恭喜你,你的敵人患上了「斯德哥爾摩症候群」,開始企圖跟你化敵為友了。

    不過,在同一時間,當你開始覺得對方臣服於你,而你也樂意跟他化敵為友的話,對不起,你也中了計,患上了對方向你施展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了。那是因為你 不曉得,在他的心裡,也是本著四大要領來對付你,右手在跟你握手的同時,其實他的左手藏在背後,打算在你不為意的時候拿出鐵棒向你的腦袋敲下去。

    冤家才沒有解得到的結,嗯,請好自為之。

February 6, 2009

  • 世上沒有完美情人


    要令自己相信真的愛上了別人,有時實在很難。唯有靠潛意識。

    心理學家榮格說,男人愛上女人,是受到一種叫做「阿尼瑪」(Anima)的現象影響,男人看見女人時用的不是眼睛,而是心靈。簡單來說,如果你偏愛吉澤明步,你愛上的其實不是她的演技或身材,而是她帶給你的感覺,也許像媽媽的感覺,也許像天使的感覺。即是說,只要你覺得她好,就等於她符合你潛意識中完美女人的某一點形象。榮格提出四點,包括對女性的原始慾望(如飯島愛)、美的追求(如李嘉欣)、對屬靈生活的嚮往(如聖母),以及對智慧的渴望(如雅典娜),只要符合任何一點的女性,也就成為「愛」的因素。

    同樣,女人愛上男人的過程也大同小異,只是名字變了「阿尼瑪斯」(Animus),四個因素也變成了夢想中感覺的性感(如甄子丹)、對羅曼蒂克的渴求(如登頭版向李嘉欣示愛的劉鑾雄)、對說話的追求(如大學教授)、以及對屬靈生活的嚮往(如奧巴馬)。也就是說,就算當李嘉欣愛上了八兩金,也只是因為八兩金也許有著李嘉欣所追求的男性性感、浪漫品格、口甜舌滑甚至聰明才智吸引。這是個人的潛意識,誰也不了解,更別想用甚麼理由去挑戰。

    在愛情的世界裡,每個人都有著一份愛的觀感與角度。人們總愛把自己的愛情價值觀放到別人身上。偶爾說上一次半次也許還未能令人自我同化,但人總是易於動搖的,即使本來相信自己感覺的人,其實也很容易就把外來聲響內化了。

    其實,愛情又豈能讓他人了解?

    這一切都是阿尼瑪跟阿尼瑪斯的作用。

    這總會令人盲目。盲目地愛上一個完美而根本不存在的人。在最初的時候,或許你會看見一個感覺上完美的人,但時間能沖刷印象,當阿尼瑪跟阿尼瑪斯的作用退化,眼前的人也許突然變得不那麼完美了。不過,最初認為對方完美的不也是你麼?

    所以,永遠不要問自己為什麼愛上面前的人、永遠也不要聽別人勸分或勸婚、永遠也不要質疑自己對對方的愛,你只消問自己最最簡單的問題:「你愛他/她嗎?」就可以了。

    愛情的角色,總會有愛說自己選錯了的人。潛意識似乎像是一個淘氣的小孩,當發現眼前的人不太適合時便會自行產生排斥作用。可是,覺得自己錯誤的同時,卻應該先想一想,世上從來就沒有人是十全十美的,更何況是你自己塑造出來的完美人物?期望越大失望越大,咬牙切齒地說自己選錯了的,回心一想,當初這也是自己選的,實在沒有理由一下子就說自己選錯了,愛情本來就沒有對錯嘛。

    世上沒有完美情人,我想我應該會明白這個道理吧,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