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23, 2009

  • 最近......

    偶爾也得整理一下自己,以免睡得不夠又不好的情況下連自己是誰都忘了。

    1. 《背影》是在十二月寫的,現在被刊登了,謝謝。只不過,留言是慘不忍睹,要是想起了朱自清,請到這裡看他的那篇,別再留甚麼「朱自清-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言,又或是說甚麼「我只是為作者加點cm而已啊」的話,我不需要、也不稀罕。

    2. 考考你,《背影》裡面有多少個角色?答中無獎,我想了解一下而已。

    3. 今個星期是功課週,下星期是考試週,將會很忙很忙。

    4. 近來都睡得不太好。

    5. 剛重新看了一遍《大逃殺》(小說),很好,待我忙完了就會寫書評跟影評。

    6. 手提電話壞了,很煩,充電時要用繩縛起來。

    7. 欠了自己,也欠了別人幾篇文章,還是那句,等我忙完再續吧。(對不起,馬可......)

    8. 《破事兒》的導演彭浩翔的網誌很好看,尤其是那幾篇「壞品味小說」。雖然我還未看過《破事兒》......

    9. 繼續學習寫悲劇。未來的悲劇應該不會再死成那個樣子、大概也不會有愛情了,我也覺得有點造作,csfling的文章會是我的學習對象。

    10. 越來越討厭某個自以為是的寫手,套用朋友的一句話,「我無試過對一個人的文字咁反感」,說實話,自信的人我會羨慕、但自大的人會引起我的極度討厭。

    11. 轉了相,希望沒有人忘記我吧。=P

March 20, 2009

  • 平凡人的苦惱


    面對好人,我們有好人卡;面對壞人,有句俚語叫做「男人不壞,女人不愛」。

    別誤會,這篇文章不是說男女關係。

    記得一位前輩說過,每一個群體裡面最不幸的,就是不突出地好、也不突出地壞的人。簡單來說,就是那些平凡得轉眼便會忘記樣子的人:他或她明明曾經在你的生命中出現,但當若干日子以後再問你,你居然可以完全沒有丁點兒的印象。

    課室政治尤其多。「正派」的同學例如:性格鮮明的班長、風紀、班會主席,活躍於課外活動的籃球隊隊長、田徑紀錄保持者,成績最好的一至十名同學;「反派」的例如:課堂上多嘴的、喜歡反抗校規的、常常遲到的、成績差得常常被老師罵的......

    這些人往往在你的生命中留下鮮明的足印,即使你跟他或她從來沒有談過半句話。

    那麼,還有十多個不喜歡參加課外活動、性格文靜、愛或不愛讀書但成績不過不失的、愛獨個兒坐在課室的,問心,你還記得他們的臉嗎?

    可憐的平凡人。

    因為有一次,連老師私下也跟我(我是多嘴的臭小子)跟幾個同學說,讀書成績最好跟最差的永遠都能記住他們的名字,但成績不過不失的即使面對面也認不出那人的名字、甚至記不起自己有教過這樣的學生。

    悲哀的平凡人。

    儘管拿愛情來說。英俊瀟灑卻又沒心肝的大壞蛋總能得到女生歡迎,然後即使一個又一個被拋棄,這種人身邊也有一大堆女孩在團團轉;心地善良樂於助人的大好人雖然總是得到好人卡,但始終有女孩子願意付上那張珍貴的好人卡,告訴好人始終有價值,只是這種價值在自己身上難以適用而已。

    那麼為人不好也不壞只想純純地談一場戀愛的人呢?好人卡,難有;蜜蜂,更難有。

    他們的世界只有空氣與寂寞的心,甚至只是一具沒有感情的軀殼。沒有吸引別人的能力、沒有討好別人的功能、沒有能跳出世界的潛能,平凡的人似乎天生注定當一輩子的平凡人。

    有時實在感到可怕的是,那個人明明就在眼前、我們卻記不起他是誰。甚麼甚麼,你是那個跨欄時跌倒的人嗎?不是,那你是那個每次經濟科都考第一的傢伙嗎?又不是,那麼你是那個跑得很快的人嗎?又再不是?那麼......你到底是誰?

    被人遺忘,比起被人恥笑更加恐怖。就像是一塊大石頭的中間有一顆小小的石春,即使把石頭全部搬開,也不會在意那小石春,也許一腳就把它踢到海底、也許用掃把一下就消滅了它。完全消失了,就像根本從來都沒有出現過一樣。

    因此,當有一天難得跟舊同學吃飯聚舊,數來數去都覺得班上還缺席了幾個人、但想來想去也想不到缺少了誰的時候,別害怕,根本沒有甚麼靈異事件,那只是因為有人在你的記憶海裡沉到了底,你不去撈、他/她便不會出來。

    那只是因為,他們本來就是最普通的平凡人,與生俱來便有一種在人心中隱形的能力,只希望躺在自己的床上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即使明明出現在你的視線範圍內,也不見得你能見到。

    也許這就是平凡人的苦惱,也許不是。只不過,「平凡」有時比起不凡更加難得,把自己隱形,也未嘗不是一件好事,至少,能夠避開更多的紛爭嘈雜。

March 18, 2009

  • 香港人人靚聲


    一條十米長的巨型座頭鯨迷失香港,看見牠活潑好動地翻騰海水,心情真的好像好了起來。

    哈,不過我看見這條巨鯨的時候,第一時間是想起了上面那段廣告。

    「一條小抹香鯨,擱淺係沙灘。泳客正在拯救緊佢!直播室,小抹香鯨情況穩定,淋水落去好幫到佢!」這段歌詞,相信大家都應該聽過。這是零六年初時,一條小抹香鯨在西貢鹹田灣附近的大浪灣擱淺,京都念慈菴藉此推出的枇杷潤喉糖廣告。

    廣告出街後,著實令不少人沉醉在主播的歌聲上,甚至有人自行剪輯成電話鈴聲,在公共交通工具裡不時也聽到這首有趣的歌曲(是啦,就像現在的波兒波兒波兒一樣)。不過,鈴聲的確是找到了,可是要找回完整的廣告片段倒也花了我幾分鐘時間,最後在一個創作人的網誌(連結)裡才找回,只是有點不同意作者對廣告的看法。

    他指出,廣告的口號「香港人人靚聲」名不符實,女主播「歌唱方面水準較差,也因此較難令人受落。所唱的東西沒有樂韻、沒有音調也不動聽的話,如何說服他人此為「靚聲」呢?」;我卻又不是這麼想。

    既然廣告的口號是「香港人人靚聲」,當然用了輕微的誇張手法,將「靚聲」這主觀的想法套用到全港市民身上,意喻吃了京都念慈菴枇杷潤喉糖便能更有自信地Show-off自己的靚聲。由此其實這段廣告最重要的訊息是「自信地Show-off」而不是「靚聲」。要是如作者所言,要求賣「靚聲」的廣告主角應該也要有一把「靚聲」的話,乾脆找前代言人楊千嬅,又或者是爆肺歌后謝安琪就好了,用不著找一個寂寂無名的女生來當那廣告主角吧?

    加上,廣告歌雖然被指難聽(這當然是主觀的,我倒是覺得也不錯),但實際上的而且確收到了預期的宣傳效果。你看,不是很多人都下載了那歌聲作為鈴聲嗎?即使只有批評,總也是成功地提升了廣告的知名度,才有被談論的價值吧?

    不過,這個廣告最成功之處是捉住市民茶餘飯後的話題,再自行作出新創作,引來觀眾的共鳴。這類「抽水」的廣告近年大行其道,但都得到好的宣傳效果。看來,如果推出「掟蕉」、「一條大座頭鯨」等抽水廣告,應該也能得到不俗的廣告效應。

March 16, 2009

  • 《電車裡的滑鐵盧》


    曾爺站在台上,展開熱烈的雙臂,向著咪高峰說:「起來,不願做奴隸的男人,把我們的血肉交給上網輔導員,男子漢們上啊!上啊!上啊!」頗有當年毛主席的英雄蓋世風範。

    彼德站在台下,看著曾爺激動的臉,心裡一陣辛酸。天呀,為什麼這個世界會有這麼一個偉人,而我居然不知道?只見曾爺手舞足蹈,比起當年德國希特拉更加激昂憤進。

    彼德是一個好人。好到,連一張好人卡都從未收過,他了解,那是因為女孩子們都不想這樣子傷害他,這樣的一個好男人。他知道自己有的是吸引萬千少女的才華、有的是殺人數百萬的雄心壯志、有的是征服世界的野心──雖然那只限於純愛手札、反恐精英及紅色警戒。然而,那實在是沒有辦法中的唯一辦法,真實世界的女人實在太黑暗了。

    只要用心一想,曾爺的好心實在是用心良苦。就像是在跳樓墮地的一瞬間有人把自己拉回平地一樣的感覺,啊,是救世主啊。

    為了令更多偉大的男子漢加入彼德征服女霸權大軍,他親身走進電腦店,學習如何將全世界的電腦重新洗牌,然後把自己的一切思想灌輸進去。獨男不怕死,但憑傲氣。唯一怕的,是死得不夠轟烈。唯有利用這世界上最最偉大的發明,電腦,他才有辦法令所有男人都加入他的革命軍,跟萬惡的網絡女魔頭決一生死,然後把整個現實世界上的可怕女人全部清除,再把蘿莉、愛瑪仕等女神全部從電腦裡拉出來。

    於是,窮他中五的學歷所得,含辛茹苦,懷著不怕死的勇氣,終於成為了香港首屈一指的電腦殺手。中五又如何,又如何?這也能找到八千五百元加上高佣金,我還要在現實裡尋尋覓覓那四千元的實習費?你瘋了麼?

    為了配合曾爺的政策,彼德到他的秘密基地Maid Cafe找到更多同仇敵愾的同志,買通眾女僕,讓她們將來成為自己的間諜,一切就準備就緒。

    「同志們,我已經研製最新型電腦技術,足以使全港女士們都得知我們不是好欺負的!」他站在檯面上,出盡全身的氣力,向大夥兒宣佈他的大計。

    他號召眾單身愛漫畫的男同志們,準備到各大網吧改造電腦,與上網輔導員一同決戰網絡之顛!

    彼德第一次如此慷慨激昂,完全是因為曾爺的一片好心,令他決定奮發向上,為自己創造虛擬理想王國的終極夢想進發!左擁美女、右抱索女,享受皇帝式的生活的夢已經不再是夢了!曾爺,你創造了月薪跟自己接近、喜好又是電腦,還有可以分享共同興趣,能管理好一萬八千五百元加佣金的偉大能力的上網輔導員,太感激你了,謝謝!

    他懷著戰戰兢兢的心情,拿著高速電腦軟件,步入那沙塵滾滾的網吧裡。他手腕有輕微的抖動,慢慢地拉開門把。

    映入眼簾的,就是那聞名不如見面的上網輔導員。月薪一萬元、穿著淨色的套裝、臉上沒有一絲妝扮、滿有氣質的女士。

    「媽媽!」彼德再也想不到,坐在裡面教導那疑似陳冠希的男童的上網輔導員,原來是自己的媽媽。那個,自己一手教授電腦知識的媽媽。

    夢想破裂,背後的電車大軍已經消失不見了,唉。曾爺,我知錯了。

    概念來源:宅男也能成為上網輔導員(Derrick Tao)
    延伸觀看:星期日檔案- 港女.講男 (Part 1) (Part 2) (Part 3)

March 10, 2009

  • 天理何在?


    恕我多管閒事。《十四歲的媽媽》不是我寫的,但我還是看了最前面的百多個留言。

    老實說,我實在覺得很悲哀。

    當然,我不是為了這個小妹妹十四歲就懷孕而感到悲哀,也不想爭論到底她有沒有帶壞社會風氣。我只想說,在自由批判的網絡世界上,原來已經沒有「邏輯思考」的發展空間了。

    我是支持那篇文章的立場的,我也覺得這位小妹妹實在是一個勇於承擔責任的真女人。我比她年長,但我真的由衷地佩服她。不只是因為她勇於把女兒生下來,而是因為她的確有了做母親的覺悟、以及努力去學習成為一個好母親,這從她決定戒掉以往煙酒毒的壞習慣就可以看到。

    然而,我實在很難理解為什麼我看的那百多個留言裡,竟然還有不少人在大罵這位小妹妹沒有資格做媽媽,只會為禍下一代。就算不認為自發戒掉壞習慣是做好媽媽的準則,但請留意拍攝地點──「母親的抉擇」,如果她早就決定把女兒生下來以後便放棄,那麼她實在不用特地不顧面子,跑到「母親的抉擇」裡去住宿舍;相反只要隨便丟到街上、垃圾桶裡就可以了。正因為她想負起做媽媽的責任,所以她才要這樣做,為的就是要學好養育小孩的任務。就算將來無法獨力養育,交給「母親的抉擇」代養又犯了甚麼錯?難道真的要在小孩出生後便把她殺了?那麼,究竟她還可以做甚麼才能明正言順地把小孩生出來?又,怎樣做才能不禍及下一代?

    好的,也許有人會說,她身為未婚媽媽還把腹大便便的相片放上論壇讓人觀賞,不知羞恥。老大,她不是把相片放上網,然後表現極度厭惡啊!這位小妹妹是覺得,自己的身體裡面有了一條屬於自己的小生命、在相片下她也只是說「囡囡,你快D大啦!」的說話,到底何以見得她不知羞恥地說,「哈哈,我只係十四歲,已經有八個月身紀啦,是不是很有型?」,我實在不覺得她有這種意思。即使是有炫耀的意味,她也只是炫耀自己即將成為母親的喜悅,並以此自豪。我真的不了解為何她有必要哭哭啼啼地向人認錯,難道沒有人知道保持開朗心情是孕婦最理想的心態嗎?

    好、好、好,就當未婚懷孕、未成年發生性行為是她的錯,但事情已經過去了,還在這裡猛批怒罵她有甚麼意義?再者,目前的她雖然身在「母親的抉擇」,但仍然要接受法庭判決其女兒的撫養權誰屬。然而她並沒有逃避責任,反而努力地去戒煙戒毒戒浦,這就已經是她表示後悔的唯一補救方法了,到底還想她做甚麼?

    看了那些留言,最離譜的還是上圖的那個。恕我侵犯私隱,我決定把她的用戶名稱也顯示出來;既然公開留言,也不必怕讓人見到吧。看了這個留言後,我實在感到無名火起,「支持未婚媽媽生小孩=支持濫交及婚前性行為」?這句說話實在跟早前「支持同性戀家庭納入家庭暴力條例保障範圍=支持同性戀婚姻合法化」的謬論如出一轍。那麼我覺得,「支持墮胎」應該等於「支持殺人合法化」了。如果大家也認同的話,報警吧。

    最後,我衷心希望這位實在令我肅然起敬的小妹妹不要看見那些留言,不然連自己也會失去原有的自信。

March 3, 2009

  • 《不對等的愛》


    他愛她。

    於是,他盡他一切所能,去付出自己的愛。無私、完整、不求回報的奉獻。他很清楚知道,愛一個人的應有態度,就是要付出、承受、體諒、忍耐,這樣的愛才能長久。

    有時候他會想,愛人其實一點都不難,隨便看上一個女生,也可以愛她愛到天長地久。然而,最重要的是如何去愛。他堅信,自己的付出是看得見、感受得到的,因此,即使對方愛自己不夠深,他也會相信自己能令對方愛自己愛得更天荒地老。

    問題是,她只愛他對她的愛。她渴望被這個男人所愛護、所疼惜、所包容,她喜歡被寵壞、被原諒、被承受,她知道,無論自己如何的任性、如何的刁蠻,只要他一天在身邊,她就可以一直這樣壞下去。她深信,即使自己的個性如何的難以羈絆、難以控制、難以估計,他都一定會留守在自己的身邊。

    她相信,她是他的一切、他的所有。沒有人能夠取代她的地位,也沒有人能夠把他搶走。因為他的堅定、他無私的付出,她才會跟他在一起。她知道自己愛的是被愛的感覺,而不是那個愛她的那個人。即使她愛他,也只希望他能夠永遠令她感到被愛,而被愛的渴望,遠比愛他更加重要。

    愛情,永遠都不會對等。這是她堅守的愛情信念。

    他會默默地在她的背後支持她、保護她、愛護她,她卻在他的面前盡情野蠻任性下去,接受了他的付出、卻不肯回饋他的愛。

    她當然知道,這樣子的愛一定會有破裂的一天。

    因此,偶爾也會對他百般撒嬌、百般遷就、百般溫柔,對他的愛採取欲擒先縱的策略。她成功了,他對她的愛沒有半分減少,即使她如何的任性扭捏。他每天就只有期待,期待著她再一次對他的溫柔、再一次躺在他的懷裡傻笑,然後心裡決定就這樣一輩子下去。

    雖然他也明白,自己的忍耐力始終有限,每次她野蠻得過分時他總會想到放棄,然而他卻永遠都狠不下心。每當想到她的笑容、她的傻氣,就會把怒火全都熄滅,然後再一次把自己的愛盡情付出,希望她終有一天能感受得到、然後愛他更多。

    他知道,自己實在很傻。他了解,自己的等待很可能最終只會等到徒然的空虛,但他仍然願意等。因為他告訴自己,至少她仍然有那麼一點兒的愛著自己。沒錯天秤是會平衡,但兩邊的重量無論如何總有絲毫的差別。他相信,他的愛能使兩邊的份量盡量平等。他不介意自己的愛付出比她只多一點點。

    她當然明白這個道理。然而,每當想起自己的無情總會得到體諒,她便會不由自主地繼續任性下去,把天秤的不對等繼續擴大。她越是感到對面的天秤越來越重,她就越是把自己的愛抽離。她不敢把自己的愛全部放到天秤上,因為她了解,當天秤得到平行,一直以來的任性就再也無法繼續。她無法、也不敢想像當自己有一天再也沒法野蠻,她身邊的這個男人便會變得索然無味。於是,她努力地阻止天秤的平行,來換取自己心目中的那不對等的愛。

    無形的天秤、無形的愛。大概這個世界上已經再也沒有相等的愛,永遠有反差、有距離,越走越遠的愛看似無法長久,卻是永遠存在的循環。

    愛情的不對等,使堅持變成了戀愛成功的唯一的法則。

February 26, 2009

  • 《最後的禮物》-第二結局


    說在前面:
    《最後的禮物》在hkblog那邊被刊登了,關於那個結局似乎有很多負面回響。我承認,這樣的結果無疑是一個悲慘而又令人心寒的結局;嘿,但我之所以要把他弄到死亡邊緣的原因,其實是因為那天的「他」實在太過沒用,對我來說那已經是過去了的事,所以我唯有把他殺了才能一洩我心頭之恨,嘿嘿嘿嘿。

    不過,這樣的結尾雖然讓讀者覺得那個傻男人死了很愚蠢、很自私,然而──其實我沒有明言確定他「死了」啊(如果沒看我的後記的話),只是有人跳樓、她看見了紅布蓋著的擔架床而已,也算是一種留白。雖然這樣說是有點強詞奪理,但我也承認這個結局有點爛尾、甚至如同某位讀者所言,也有點「求其」。

    或者大家在看的都會發現,近來我寫的故事(雖然這兩個月來談及愛情的只有五篇)都是以「分手」、「死亡」等負面情節作為結局,而且每次都寫得不好。既然《最後的禮物》那個「他」事實上還未死,我就效法某電視台,把結局一分為二吧。

    (放心,我之所以重寫結局純粹是因為對於這個故事的一種微妙情感,為了自己心中的忌諱,所以才有這樣的結局,啊,而且這個結局比較接近事實,對我來說寫得很開心就夠了,我不是、也不會為任何人寫文章,我之前說過,現在重申一次,我是為了自己而不是讀者意見而寫文章的。)


    「分手。」她咬著牙,狠狠地說。

    他望向她,想像中的對望卻沒有成真。三日之內第十二次了。

    大概,也是最後一次。

    「為什麼?」

    沒有回答。

    明明只有一百米左右的橫街,怎麼好像走了好久好久?她的步伐突然加快,他追上去。仍然沒有眼神接觸。

    她的臉仍然沉著。灰黑的臉色,沉著的決心;他實在不希望失去她。但,有些事情似乎已經到了尾聲。

    他木然。

    冰箱裡的時間正在慢慢凝固,步伐越來越快、路卻越來越長。

    他的心亂如雜草。

    「不要跟我分手好嗎?」、「再給我一次機會好嗎?」、「不要離開我......」、「讓我一輩子都保護你,好嗎?」、「我真的很愛你,你知道嗎?」......哀求、苦肉、激將、跪地、哭啼,想過了、也試過了。不奏效就是不奏效,試過一次以後,便無法再次展現。

    明明有千言萬語在心頭,他卻仍然保持緘默。他實在不想在正式審判前便被判有罪。

    他又望了她一眼,仍然沒有得到回望。

    「我到了,你就送我到這裡好了。」她瞥了他一眼,終於對望零點一秒鐘。

    已經,足夠了。非常、非常的足夠。

    望著她離去的背影,他的心很酸。他很想哭,偏偏眼睛沒眼淚,卻紅了。既然哭不出來,他索性抬起頭、深呼吸一口氣,硬生生把喉結的堅實感吞下肚裡去,然後回頭,向著地鐵站走去。

    ※※※

    「送給女朋友的?」售貨員拿著女性化的床罩,帶著笑容好奇地問。

    他靦腆一笑,然後點了點頭。望望手錶,距離她放工的時間還有四十五分鐘。

    「要包起它嗎?」

    「嗯。」

    拿著包好的床罩,到鄰近的書局買了一張信紙。坐上地鐵,回到剛才跟她離別的地方附近的商場。

    「......祝你幸福。我的眼光不好,希望你喜歡這份遲來的情人節禮物,沒有我以後,記得好好照顧自己啊。」麥當勞裡,一個不停地抬頭深呼吸的男孩在信紙上寫字。他的眼紅了。

    還有十分鐘。

    他把信放進裝著床罩的紙袋,拿起斜背包,跑到商場門外的暗處,等待。

    還有一分鐘。

    她來了。慣常地,她走上扶手電梯,到商場的洗手間去。

    他亦步亦趨,小心翼翼不讓她發現。然後,站在死角等待著她上完廁所......拍拖一年,他站在這個廁所門外等了很多、很多次了,但,這似乎也是最後一次了。

    她從洗手間出來,走下扶手電梯,進入地鐵站,然後,上車、轉線、下車,沒有傳短訊給他,甚至,連拿起電話都沒有。

    他記得,她每次下班都會傳短訊告訴他,但這次沒有。她根本連拿出電話的念頭也沒有。他很想很想告訴她,他正在一節車卡以外,遠遠地最後一次目送她回家。然 而,他並沒有這樣做。因為他知道,她不會理會他,甚至會痛罵他,又或者,再跟他說第十三次「分手」......他不想就這樣完結。

    他望著她從地鐵出口離開,然後抱著手上的床罩,從另一個出口離開地鐵站,在她不察覺的情況下繞遠路,搶在她的前面,到達她熟悉的家門樓下。

    應該最後一次來到這裡了,他想起第一次送她回家的時候兩人在樓下擁吻、她第一次邀他回家吃飯時的靦腆表情......只是,一切都已經完了。

    隨著這份最後的禮物,再見了。

    他按下熟悉的大廈密碼,乘坐熟悉的電梯,到達她的家門前。他心裡很清楚,她那考會考的妹妹正在裡面溫習。

    「希望你喜歡。」他最後一次緊緊抱著手中的紙袋,就像以前緊緊抱著她一樣。雖然最後一天抱不了你,但希望你感受到我的溫暖。

    他把紙袋放在她的家門前。紙袋靜靜地站在地上,像在悼念著甚麼似的默不作聲。

    他望了望紙袋,眼睛似乎又紅了起來。

    再見了,真的。沒有我以後,你一定要好好照顧自己啊。

    ※※※

    「叮。」電梯到了。

    腳步聲徐徐接近,剛好在她的家門前停頓。

    三秒、兩秒、一秒。

    啪。門關上。

    他打開後樓梯的門,看見紙袋仍在,站立的姿勢卻變成背靠著門的輕佻模樣。

    他抬起了頭,再次把喉頭的堅實感吞了下去,然後按下電梯的按鈕。

    你看到了我送給你的禮物,便已經足夠了......

    再見了,最後一次。

    ※※※

    「叮。」電梯到了。

    門打開。

    她走進電梯,按鈕。忙了一整天,又跟他說了那些說話,她很累、很累了。不知道他回家了沒有?現在在做甚麼?會做傻事嗎?

    他不會的,他不會是一個自私的人。

    電梯緩緩升起,空無一人、密不透風的升降盒子裡,只騰下焗促的空氣、以及時間緩慢的窒息感。她望著顯示屏,電梯似乎比平時更慢了幾倍的速度上升。

    她嘆了口氣。

    她下了班、上車、到超級市場買東西,已經一個鐘頭了。他沒有找我,電話沒有響起過,一次都沒有。他死心了嗎?

    ※※※

    「叮。」電梯到了。

    她的高跟鞋咯咯咯咯,在無人的樓層大聲響起。

    她站在門前,拿起了一份包裝好的禮物。她拿起了貼在花紙上的信,慢慢看著那潦草的字,有些字已經被淚水化掉了......

    「傻瓜......」

    咯。

    門打開了。她的妹妹拿著一個垃圾袋走了出來,看見姐姐拿著一封信發呆,地上還躺著一個紙袋。

    「不知道是誰放在這裡的,是你的嗎?」

    她想起了,下班時隱約看見扶手電梯暗角處有個人鬼鬼祟祟地在看她;她想起了,從地鐵站出來的時候有個熟悉的背影從對面街跑過;她想起了,剛才電梯關門的時候有個懊喪的身影走過......她沒有察覺到,原來他一直都在自己身旁,送自己回家。

    原來,他還是那樣真心真意地愛著自己;原來,他從來都沒有死心過;原來,他真的想一直都守候在我的身邊......但我居然一點都沒有發覺,還這樣子對待他......

    她抬起了頭,想起他說過,想哭的時候就抬起頭、深呼吸,那麼眼淚就可以忍下來了。

    ※※※

    「叮。」電梯到了。

    她衝出電梯,推開大門的鐵閘,幾乎撞倒在一個男人的懷裡。

    「你......」他望著她,心裡一陣顫動。他只想站在這裡,最後一次,然後以後都不會再來......只是,站定了以後便再也捨不得離開了。此刻,她卻突然出現在我的懷裡......

    她抬起了頭,眼淚卻再也忍不住了......

    「你這個大傻瓜!」她緊緊摟著他,這個,本來已經失去了的傻瓜。

    眼淚,卻已經缺隄了。

    ※※※

    後記:

    嗯,身為作者,我也喜歡這個結局。你們可能會問,這個結局就是真實的結局嗎?嗯,不是啦,但真實的結局卻是更加巧合的一種巧合,太邪惡了。原諒我,寫自己的事、尤其是自己的愛情,真的很難,而那時的我比起「他」更加窩囊,還是別說好了。

February 25, 2009

  • 《最後的禮物》


    「分手。」她咬著牙,狠狠地說。

    他望向她,想像中的對望卻沒有成真。三日之內第十二次了。

    大概,也是最後一次。

    「為什麼?」

    沒有回答。

    明明只有一百米左右的橫街,怎麼好像走了好久好久?她的步伐突然加快,他追上去。仍然沒有眼神接觸。

    她的臉仍然沉著。灰黑的臉色,沉著的決心;他實在不希望失去她。但,有些事情似乎已經到了尾聲。

    他木然。

    冰箱裡的時間正在慢慢凝固,步伐越來越快、路卻越來越長。

    他的心亂如雜草。

    「不要跟我分手好嗎?」、「再給我一次機會好嗎?」、「不要離開我......」、「讓我一輩子都保護你,好嗎?」、「我真的很愛你,你知道嗎?」......哀求、苦肉、激將、跪地、哭啼,想過了、也試過了。不奏效就是不奏效,試過一次以後,便無法再次展現。

    明明有千言萬語在心頭,他卻仍然保持緘默。他實在不想在正式審判前便被判有罪。

    他又望了她一眼,仍然沒有得到回望。

    「我到了,你就送我到這裡好了。」她瞥了他一眼,終於對望零點一秒鐘。

    已經,足夠了。非常、非常的足夠。

    望著她離去的背影,他的心很酸。他很想哭,偏偏眼睛沒眼淚,卻紅了。既然哭不出來,他索性抬起頭、深呼吸一口氣,硬生生把喉結的堅實感吞下肚裡去,然後回頭,向著地鐵站走去。

    ※※※

    「送給女朋友的?」售貨員拿著女性化的床罩,帶著笑容好奇地問。

    他靦腆一笑,然後點了點頭。望望手錶,距離她放工的時間還有四十五分鐘。

    「要包起它嗎?」

    「嗯。」

    拿著包好的床罩,到鄰近的書局買了一張信紙。坐上地鐵,回到剛才跟她離別的地方附近的商場。

    「......祝你幸福。我的眼光不好,希望你喜歡這份遲來的情人節禮物,沒有我以後,記得好好照顧自己啊。」麥當勞裡,一個不停地抬頭深呼吸的男孩在信紙上寫字。他的眼紅了。

    還有十分鐘。

    他把信放進裝著床罩的紙袋,拿起斜背包,跑到商場門外的暗處,等待。

    還有一分鐘。

    她來了。慣常地,她走上扶手電梯,到商場的洗手間去。

    他亦步亦趨,小心翼翼不讓她發現。然後,站在死角等待著她上完廁所......拍拖一年,他站在這個廁所門外等了很多、很多次了,但,這似乎也是最後一次了。

    她從洗手間出來,走下扶手電梯,進入地鐵站,然後,上車、轉線、下車,沒有傳短訊給他,甚至,連拿起電話都沒有。

    他記得,她每次下班都會傳短訊告訴他,但這次沒有。她根本連拿出電話的念頭也沒有。他很想很想告訴她,他正在一節車卡以外,遠遠地最後一次目送她回家。然而,他並沒有這樣做。因為他知道,她不會理會他,甚至會痛罵他,又或者,再跟他說第十三次「分手」......他不想就這樣完結。

    他望著她從地鐵出口離開,然後抱著手上的床罩,從另一個出口離開地鐵站,在她不察覺的情況下繞遠路,搶在她的前面,到達她熟悉的家門樓下。

    應該最後一次來到這裡了,他想起第一次送她回家的時候兩人在樓下擁吻、她第一次邀他回家吃飯時的靦腆表情......只是,一切都已經完了。

    隨著這份最後的禮物,再見了。

    他按下熟悉的大廈密碼,乘坐熟悉的電梯,到達她的家門前。他心裡很清楚,她那考會考的妹妹正在裡面溫習。

    「希望你喜歡。」他最後一次緊緊抱著手中的紙袋,就像以前緊緊抱著她一樣。雖然最後一天抱不了你,但希望你感受到我的溫暖。

    他把紙袋放在她的家門前。紙袋靜靜地站在地上,像在悼念著甚麼似的默不作聲。

    他望了望紙袋,眼睛似乎又紅了起來。

    再見了,真的。沒有我以後,你一定要好好照顧自己啊。

    ※※※

    「叮。」電梯到了。

    腳步聲徐徐接近,剛好在她的家門前停頓。

    三秒、兩秒、一秒。

    啪。門關上。

    他打開後樓梯的門,看見紙袋仍在,站立的姿勢卻變成背靠著門的輕佻模樣。

    他抬起了頭,再次把喉頭的堅實感吞了下去,然後按下電梯的按鈕。

    你看到了我送給你的禮物,便已經足夠了......

    再見了,最後一次。

    ※※※

    「叮。」電梯到了。

    砰!

    她在自己的家門前,拿起了紙袋裡的信。她左肩上的袋子裡裝著母親吩咐購買的地拖頭。

    電話響起了。

    「喂?」她疑惑地看著信。

    「家姐!」家門打開了,是她的妹妹。

    「剛才有人跳樓啊!」她的妹妹放下電話,望著發呆的姐姐。

    她望著信的最後一行:「再見了,祝你永遠、永遠都幸福!」

    ※※※

    「叮。」電梯到了。

    樓下盡是救護車、警察,以及一張用紅布蓋著的擔架床。

    她的淚,卻早就已經缺隄了。


    後記:

    嗯,其實沒有後記可言,應該說是聲明比較正確。

    這個故事除了結局以外大部分劇情都是真的。當然,故事中的他在現實裡並沒有死、更沒有自殺,還在這裡打後記。而且他們最終也沒有分手,還是很恩愛。嗯,放心,沒事了。